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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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21:00
其中,光明集团创始人、前董事长冯永明一人就贪了7.9亿元。 坊间一直在质疑国企的垄断与高额利润,国资副主任邵宁对此曾表示:“国企资产相当于全民储蓄,一旦国家需要钱,完全可以动用。”但是,面对一些国企高管不仅前腐后继,而且贪腐金额越来越高,“全民储蓄”的安全性令人忧虑,国企中的财务漏洞若隐若现,对国企高管的权力制约难掩不足。 以“光明家具”创始人冯永明为例,他从一个木匠做起,将一个濒临破产的小厂,打造成国内家具行业的明星企业。可以想见,其在企业内部拥有“教主”般的地位。然而,也应了那句“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冯永明的落马一方面是因为他对企业资产的控制达到了随心所欲的地步,这使其大肆转移资产如探囊取物;另一方面,*的祸根更出在他与*之间的股权问题一直没有厘清。冯永明显然有相当强的个人利益诉求,但不明晰的股权与模糊的激励机制,令冯永明这类自认为是“国企功臣”者心态失衡、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渊。 这里引出两个问题。一是对于真正为国企作出过重大贡献的高管,*理当考虑其合理的利益诉求,某些“历史遗留问题”不能总是久拖不决,否则很可能演变为“定时*”。二是国企终归姓“公”、不姓“私”,国企被内部高管“挖墙角”的背后,是*与群众监督的严重缺失。 在国企内部建立科学的考评与权力制约机制,已经说了很多年。但是,国企领导既有行政级别,又有经营决策权,“双肩挑”使得其在企业内部不仅是“最高行政长官”,而且还是“首席执行官”。无论是从官本位的角度,还是从企业管理的角度,在企业内部都难以出现“领导的领导”。按理说,国企是由国资委管理,国资委应当承担对国企的监管与考核之责。然而,国资委就像是一个婆婆,却要管理数以N计的媳妇,难免分身乏术,精力不足。再加上,某些国企高管本身就是“空降”而来,“上面有人”使得地方国资委都要对其忌惮三分。在“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氛围下,监管有可能流于形式。不少国企在行业垄断的格局下效益不错,更为某些企业高管自吹成绩、掩盖问题带来便利。 有人认为,某些国企高管之所以猖狂地*,一大原因是*对经济类犯罪已很少判处死刑、“变相纵容”了*。比如,2011年落马的国企贪官,只有被判处死缓的,没有被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由此建议,对国企大贪“斩立决”,以儆效尤。 在笔者看来,对国企“硕鼠”实施死刑,可以满足“不杀不足以平*”心理。但是,这是否真能遏制某些人的贪欲?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如果有50%的利润,资本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资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者不用付出金钱资本,只需动用手中权力,“无本万利”使某些人甘愿冒杀头之险。反正都是一死,死猪不怕开水烫,*分子可能更加疯狂。 所以,问题的关键还是要*疯狂的权力。这就要求,进一步改革国资监管的机制,对国企高管实施“去行政化”,国企的股权分布必须清晰透明,对企业高管的正面激励必须禁得住推敲、负面惩处必须有章可循。但愿在可以预期的未来,国企的行业垄断、不当得利、违纪贪腐这“三高”可以真正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