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21:50
共1个回答
好二三四 时间:2022-09-21 16:02
1、劳动关系还在原单位,补交养老保险是要通过原单位补交,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承担费用。
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基数一般按照个人的工资水平,缴费比例按照当地社保政策规定。
2、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缴纳。
《劳动法》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17:02
单位不缴纳养老保险的,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提出辞职请求给予补偿。用人单位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时,故意隐瞒工资总额或者是单位人数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隐匿工资额一倍到三倍之间的罚款。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缴。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