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22:31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15:30
刑法第79条对减刑的程序作了明确规定:
1、监狱等刑罚执行机关无权决定对罪犯适用减刑,而只能向有关人民*提出对罪犯适用减刑的建议。
2、对罪犯适用减刑的决定权由中级以上人民*行使。基层人民*无权决定对罪犯适用减刑。
3、根据最高人民*的司法解释,审理减刑案件的人民*因罪犯判处的刑种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1)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和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监狱减刑建议书裁定。
(2)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以及被宣告缓刑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根据当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建议书裁定。
4、人民*审理减刑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对于重要罪犯的减刑以及合议庭意见有分歧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应当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
5、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有关人民*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1个月内依法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1个月。
6、对于被判处拘役、管制或者被宣告缓刑罪犯的减刑,有关*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1个月内依法裁定,不得延长时间。
扩展资料:
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1、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2、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3、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如果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4、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三年有期徒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刑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15:31
执行机关首先向中级以上人民*提出减刑建议书;然后人民*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如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15:31
对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应当组成和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15:32
减刑还要几个月的流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