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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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14:07
MBO作为一种崭新的并购技术,并非适用于所有的企业类型。所以,经邦提醒,在实际应用中,企业需要综合考虑自身的行业属性、历史沿革、发展现状和市场前景等因素,全面评估收购的可行性,以保证收购的顺利进行和收购后企业的成功运作。成功实施MBO的企业具有如下特征: 管理层收购所服务企业的股份,出让方一般是企业原来的大股东,因此,大股东的支持成为MBO成功运作的前提,尤其涉及收购国有股份时,这种支持更显关键。相对的,若管理层的收购行为未获支持,将直接增加收购的成本,延缓收购进程,并对MBO后的企业经营造成阴影。
管理层对企业发展做出贡献
在MBO实践中,很少有管理层与第三方竞价收购的现象,这多是因为出让方已与管理层在事前达成默契,而这种默契的基础是管理层多年来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很多企业在发展历程中自然形成了“企业领袖”和“核心决策层”,而这一般也得到大股东(往往也是出让方)和当地*的认可。为保证企业经营的连续和稳定,在股权出让时优先考虑管理层作为受让方,而且在转让价格上也或多或少地体现了对管理层既往业绩与贡献的承认。 MBO作为一类杠杆收购,意味着管理层需要依靠借贷手段筹措收购所需的绝大部分资金,也就意味着MBO之后的较长时间内,管理层需要承担较大的还本付息的压力。这就要求MBO的标的企业或管理层能够掌控的其他经济资源,在整个还本付息的期间提供相对稳定的现金流量,以保障收购资金的顺利偿付。我们强调“经营”现金流,意指主营业务所产生的现金流量,以尽量避免投融资业务中诸多不可控因素可能对资金偿付产生的风险影响。
除上述内容,企业在评估自身MBO的可行性时,还需要考虑未来几年的资本支出压力、财务杠杆的运作空间,以及管理效率进一步提升的可能性。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设计MBO的实施方案,个性化的方案与实施环节的细化对MBO的成功更为关键。
MBO在中国国企产权改革中受到置疑有几个原因:首先,MBO在国外的使用得不多,比如在美国只有1%的企业实施了MBO,而国内部分学者在对MBO不是很了解,大力鼓吹这种方式 ;其次,MBO变成了MBI;再次,地方*以某种条件做交易,对国有资产没有按程序进行核价,也没有引入公平竞价的机制就低价把国企出售给私人。
在西方国家,股票是全流通的,可以在公开市场上溢价收回。国内的MBO是用银行的钱收购国家的资产,这和国外做法非常不同。而且中国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不是全流通的。真正意义上的MBO应该是溢价收购在外的股份,即Management Buy Out (MBO),国内的做法是收购不能流通的国有股,成了MBI (Management Buy In)了,而且还自己制订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