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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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22:36
法律分析:《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所以由此可知,机动车驾驶人如果开车时打电话将会被扣2分。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滑行。
5、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6、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7、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8、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