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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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6 23:45
一、计算施工工期有两种方法:
①从开工到竣工按全部日历天数计算,不扣除停工日数,称为“日历工期”;
②从全部日历天数中扣除节假日未施工的天数及因设计、材料、气候等原因停工的天数,称为“实际工期”。
一般承包合同规定采用日历工期,以便于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实际工期由于排除了客观因素的影响,便于分析工期定额执行的情况。
二、施工工期
1、建筑施工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工期总日历天[同时结合合同约定的工期变更(如有),进行相应调整的天数调整后的工期总日历天数,即经工期变更调整后的工期总日历天数。
2、建筑施工中的“天”,除合同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即包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合同中按“日历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且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而不是通常的工作时间,这是结合工程建设的特点及根据《民法通则》第154条第4款的规定,“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24: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