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4:12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3:56
不可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规定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需要环评,如果废品收购站只是单纯的回收废品物是不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的。
2002年8月,*在取消行政审批手续*取消了789项不需事先审批的特种行业,其中包括对废品收购站的审批。*门的职责也由原来的事先管理变成了现在的事后监督。也就是说,现在个人开办废品收购站先到工商部门办营业执照,然后*机关才能介入到事后监督中。
环境影响评价是建立在环境监测技术、污染物扩散规律、环境质量对人体健康影响、自然界自净能力等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一门科学技术,其功能包括判断功能、预测功能、选择功能和导向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施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法律强制规定环境影响评价为指导人们开发活动的必须行为,成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贯彻“预防为主”环境保护方针的重要手段。
环境影响评价按时间顺序分为环境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及环境影响后评价;按评价对象分为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按环境要素分为大气、地面水、地下水、土壤、声、固体废物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
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内容包括:建设方案的具体内容,建设地点的环境本底状况,项目建成实施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和损害,防止这些影响和损害的对策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废品回收站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3:57
过去个人开办废品收购站,必须先到*机关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一并审查其是否符合开办的相关条件。经过*机关的审批后,才可以到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机关对开办在小区内、学校周边200米以内、大型工厂500米以内的废品收购站不予审批;而开办人员的条件均*在本地居民范围内,原则上是不允许外来人员开办的。2002年8月,*在取消行政审批手续*取消了789项不需事先审批的特种行业,其中包括对废品收购站的审批。*门的职责也由原来的事先管理变成了现在的事后监督。也就是说,现在个人开办废品收购站先到工商部门办营业执照,然后*机关才能介入到事后监督中。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3:57
费品收购有异情引换!不应该在居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