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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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21:45
法律分析:办房产证找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购买商品房一般由开发商统一代办。办理房产证材料: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办理房产证流程: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3、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并提交拿测绘图(表);4、领取相关申请文件;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6、提交申请材料;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簿,填写并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除办理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和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应当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专用章。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样式,由自然资源部统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