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4:06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20:07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特编制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本机关*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或省*门户网站上查阅自2008年5月1日起编制的《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信息资料查阅室进行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同时还通过*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自2008年5月1日起,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进行处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办公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受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
(二)提出申请
1、填写申请表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应当填写《海南省*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申请表填写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内容描述;
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形式要求。
2、递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