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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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1:36
法律分析:领取失业险期间,重新就业的,不能再领取失业险。如果新用人单位没有及时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新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后,失业保险金发放时就会知道劳动者已经就业,会依法停止失业保险金的发放。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