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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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9:53
摘要调整按揭贷款首付比例要求。取消人才购房补助*兑现时“所购住房办理按揭抵押的,首付款(含优惠款)不少于购房总价的50%”的规定,但优惠款须全额用于首付。费用来源:http://www.jinhua.gov.cn/11330700002592599F/14/xsqdt/yws_10452/202006/t20200630_4660271_1.html义乌市人才购房补助实施办法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引才留才环境,切实为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提供广泛的人才智力支撑,根据《关于支持人才创业创新的若干意见(试行)》(义委发〔2017〕18号)精神,现就做好人才购房补助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一、适用范围(一)适用对象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2.国家级重点人才(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各项计划入选者);3.省部级重点人才(享受*特殊津贴人员,国家青年各项计划入选者,省特级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各项计划入选者,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学历学位人员;5.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浙江省核发的高级技师职业资格;6.硕士学历学位(全日制脱产取得)人员;7.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8.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或浙江省核发的技师职业资格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按学历学位享受人才购房补助*。(二)适用条件1.在义工作满2年以上;其中第1类人才每年在义实际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第2-3类人才不少于6个月,其他人才应全职在义创业创新;2.本人及配偶在义乌市域范围内没有享受房改房(义乌市*发放的住房货币补贴)、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性住房等情况,1999年7月20日后没有享受批建宅基地(包括特困户、旧村改造、下山脱贫、异地奔小康、新社区集聚等)的情况;3.4-8类人才还需同时满足①具有本市户籍,②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并已在义乌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7-10义乌人才购房补贴*2021调整按揭贷款首付比例要求。取消人才购房补助*兑现时“所购住房办理按揭抵押的,首付款(含优惠款)不少于购房总价的50%”的规定,但优惠款须全额用于首付。费用来源:http://www.jinhua.gov.cn/11330700002592599F/14/xsqdt/yws_10452/202006/t20200630_4660271_1.html义乌市人才购房补助实施办法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引才留才环境,切实为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提供广泛的人才智力支撑,根据《关于支持人才创业创新的若干意见(试行)》(义委发〔2017〕18号)精神,现就做好人才购房补助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一、适用范围(一)适用对象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2.国家级重点人才(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各项计划入选者);3.省部级重点人才(享受*特殊津贴人员,国家青年各项计划入选者,省特级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各项计划入选者,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学历学位人员;5.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浙江省核发的高级技师职业资格;6.硕士学历学位(全日制脱产取得)人员;7.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8.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或浙江省核发的技师职业资格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按学历学位享受人才购房补助*。(二)适用条件1.在义工作满2年以上;其中第1类人才每年在义实际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第2-3类人才不少于6个月,其他人才应全职在义创业创新;2.本人及配偶在义乌市域范围内没有享受房改房(义乌市*发放的住房货币补贴)、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性住房等情况,1999年7月20日后没有享受批建宅基地(包括特困户、旧村改造、下山脱贫、异地奔小康、新社区集聚等)的情况;3.4-8类人才还需同时满足①具有本市户籍,②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并已在义乌四、申请材料1.《义乌市人才住房保障审批表》(含服务年限承诺书,一式三份);2.相应类别的人才资格材料(1-3类人才提供文件或相应证书;以学历学位条件申报的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学历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的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市外取得的还需提供公布文件、评审表,其中省外取得的需调入审定;以技师、高级技师条件申报的无需提供);3.4-8类人才还需提供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五、申请程序(一)资格审查流程1.申报。申请人准备好申请材料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送单位主管部门或单位所在地镇(街道)。2.初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由主管部门初审后统一报送市人力社保局。企业申报人员由所在镇(街道)初审,各镇(街道)审查企业人员实际工作情况后统一报送市人力社保局。3.联审。市人力社保局将人才申报信息分送给市教育局、*委、国土局等部门,各部门按各自职责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由审核部门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4.公示。联审通过人员由市人力社保局在相关媒体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人员为具备住房保障资格人员。(二)购房优惠办理流程1.具备人才住房保障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选定安置房(义乌市域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后,由房产开发公司出具选房意向书,选房意向书中应明确房产面积、房产单价及房产总价。如申请人需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产开发公司需向城投集团提供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的贷款合作协议书,申请人还需提供《义乌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2.申请人凭房产开发公司出具的选房意向书向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申请购房。申请人将拟购房产所需房款(房产总价减去实际可优惠款)一次性存入城投公司账户视为向*申购。若需办理贷款的,申请人需将安置保证金存入城投公司账户。安置保证金为实际需支付的首付款减去实际可优惠款,但不低于总房款的10%。3.城投公司核定申请人所交款项后,根据选房意向书与房产开发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购房款(首付款)。房产开发公司出具收款凭证并将所选商品房备案至城投公司。4.城投公司在《义乌市人才住房保障审批表》中填写购房情况,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