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11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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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12:50
秦始皇“焚书”的是非功过,千百年来众说纷纭,鲁迅说:“烧书是为了统一思想。”郭沫若说:烧书“为中国文化史上的浩劫”。但无论怎么说,“焚书”之举对档案和古代典藉造成的破坏是十分巨大的。 “焚书”故事发生在秦始皇份四年(公元前213年)。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载:秦始皇为了巩固与强化*集权的封建国家,“别黑白而定一尊”,采纳尽相李斯的奏请,下令除秦国的史污、档策夕卜,尤论达史官还是民问收藏的,凡是六日的史括和档案一律烧掉,(非秦记焚烧之);《诗》、《书》和诸子百家著述,除了博士官收戒的以外,都要集中到郡烧掉;并规定了严刑竣法:有敢谈论《诗》、((书》的弃市(杀头示众),以古非今者灭族(杀掉全家),知情不检举的同罪论处,令下三十日不烧,脸上刺上印记后再罚做四年筑城劳役(拣为城旦)。在严刑竣法的高压威胁之下,普天之下大烧其书,只有医药子盆、种树之书未烧。 我们知道,西周是我国奴隶制社会的鼎盛时期,从*到地方已普遍建立了档案工作,专设史官记事载言,保管档案。在*机关、守藏室、宗庙(天府)保存的有图版、政典、丁籍、浩誓、记注、盟书、谱谍等档案。各诸侯国也都没有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