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1:03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5:16
根据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明确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该条文是对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明确规定了除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侵害公共利益和他人隐私)或采用违法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如擅自将偷录设备安装到他人住所)取得的证据外,其他情形取得的录音证据不视为违法。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5:16
录音无需经过对方同意,但是录音不得涉及国密、高密及个人隐私。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5:16
不需要对方同意也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