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过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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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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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2:34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生命权是自然人以其生命维持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其神圣不可侵犯,已为*所肯同,理应由其子法贯彻。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均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受刑法打击。本法第233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本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因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构成本罪,客观方面必须同时具备三个要素:
1、客观上必须发生致他人死亡的实际后果。这是本罪成立的前提。
2、行为人必须实施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在这里,行为人的行为可能是有意识的,或者说是故意的,但对致使他人死亡结果发生是没有预见的,是过失。本罪属结果犯,行为的故意并不影响其对结果的过失。这点同有意识地实施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行为的故意杀人罪不同。过失致人死亡行为可以分为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和不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两种情况。
3、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必须具有间接的因果关系,即被害人死亡是由于行为人的行为造成的。这里死亡包括当场死亡和因伤势过重或者当时没有救活的条件经抢救而死亡。否则行为人不应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的过失行为致人重伤,但由于其他人为因素的介入(如医师未予积极抢救或伤口处理不好而感染)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只应追究行为人过失重伤罪的刑事责任。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不能成为本罪主体。首先,无论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客观行为,还是社会危害性上看,本罪均不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其次,对过失致人死亡的结果的预见,要求行为人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和辨别能力。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由于身心发育尚不成熟,知识水平及对客观事物的观察和认识能力、对自身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的认识,都有一定局限性,所以,他们是*行为能力(含责任能力)人,因此,法律上不要求他们对过失行为负刑事责任。本次刑法修订中于第17条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应负刑事责任的犯罪中的“杀人罪”明确界定为“故意杀人罪”,其意亦在于此。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抱有过失的心理状态,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应当预见是法律对行为人实施某种有意识的行为时,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结果的主观认识上的要求。根据一般人的能力和行为时的客观条件,行为人能够预见并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只是因为其疏忽大意才未预见,以致发生严重危害结果,他就应当对此结果负法律责任。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已经预见,但却轻信能够避免这种结果的发生。由于行为人已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进而产生了避免这种结果发生的责任,他却没有有效地防止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没有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因此,行为人应对自己因主观上的过于自信所造成的危害结果负刑事责任。轻信能够避免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区别于间接故意杀人的界限。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三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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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6 12:35
一、过失致人死亡罪如何认定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认定过失致人死亡罪,要注意下面几个问题:
(一)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与意外事件的界限
两者的共同点在于:
1、客观上行为人的行为都引起了他人死亡的结果。
2、主观上行为人都没有预见这种结果的发生。区分这两者的关键在于要查明行为人在当时的情况下,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是否应当预见,如果应当预见,但是由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而没有预见,则属于过失致人死亡。如果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而引起死亡的,就是刑法上的意外事件,行为人对此不应负刑事责任。
(二)不作为致人死亡行为的定性
不作为致人死亡不仅可以成立故意杀人罪,而且也可以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区分这两者的关键在于,行为人对其不作为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结果是否具有故意心态,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在司法实践中,尤其要注意这样一种情况,即:行为人先前意外地或过失地导致了他人死亡的危险,行为人能抢救而不抢救,放任他人死亡结果发生的,对行为人不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性,更不能认为是意外事件而认定行为人无罪,而应对其以间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其次,再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出于被告人的伤害行为造成了被害人可能死亡的危险状态时,被告人就负有防止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特定义务,但他基于上述心理因素,不仅不采取积极的抢救措施,反而一声不吭甚至一走了之,从而导致了被害人因贻误抢救时间而死亡。
二、怎样认定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因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客观方面必须同时具备三个要索;
1、客观上必须发生致他人死亡的实际后果。这是过失致人死亡罪成立的前提。
2、行为人必须实施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在这里,行为人的行为可能是有意识的,或者说是故意的,但对致使他人死亡结果发生是没有预见的,是过失。过失致人死亡罪属结果犯,行为的故意并不影响其对结果的过失。这点同有意识地实施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行为的故意杀人罪不同。过失致人死亡行为可以分为作为的过失致人亡行为和不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两种情况。
3、 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必须具有间接的因果关系,即被害人死亡是由于行为人的行为造成的。这里死亡包括当场死亡和因伤势过重或者当时没有救活的条件经抢救而死亡。否则行为人不应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的过失行为致人重伤,但由于其他人为因素的介入(如医师未予积极抢救或伤口处理不好而感染)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只应追究行为人过失重伤罪的刑事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2:35
您失致死亡罪指行疏忽意没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轻信能够避免造死亡剥夺命权行 特征 ()本罪侵犯客体命权; (二)本罪犯罪客观面表现: 依、行具致死亡行; 贰、客观必须发致死亡结; 三、行失行与害死亡结间关系 (三)本罪犯罪主体般主体即满十六周岁、具刑事责任能力自均构本罪主体; (四)本罪犯罪主观表现失包括于自信失疏忽意失两种该失针死亡结言 构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客体命权命权自其命维持安全利益内容格权其神圣侵犯已宪所肯同理应由其贯彻剥夺命权行论故意失均具社危害性应受刑打击本第贰三三条规定故意杀罪本条规定失致死亡罪 客观要件 失致死亡罪本罪客观面表现失致使死亡行构本罪客观面必须同具备三要素: 依、客观必须发致死亡实际本罪立前提 贰、行必须实施失致死亡行行行能意识或者说故意致使死亡结发没预见失本罪属结犯行故意并影响其结失点同意识实施故意剥夺命行故意杀罪同失致死亡行作失致死亡行作失致死亡行两种情况 三、行失行与害死亡结间必须具间接关系即害死亡由于行行造死亡包括场死亡伤势重或者没救条件经抢救死亡否则行应承担失致死亡罪刑事责任行失行致重伤由于其素介入(医师未予积极抢救或伤口处理染)致使害死亡应追究行失重伤罪刑事责任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要件般主体凡达定责任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自均能构本罪已满依四周岁满依陆周岁自能本罪主体首先论行主观恶性、客观行社危害性看本罪均严重破坏社秩序犯罪其失致死亡结预见要求行具定认识能力辨别能力满依四周岁满依陆周岁未由于身发育尚熟知识水平及客观事物观察认识能力、自身行能造危害结认识都定局限性所*行能力(含责任能力)律要求失行负刑事责任本刑修订于第依漆条已满依四周岁满依陆周岁自应负刑事责任犯罪"杀罪"明确界定"故意杀罪"其意亦于 主观要件 失致死亡罪本罪主观面表现失即行其行结抱失理状态包括疏忽意失于自信失疏忽意失指行主观自行能造死亡结应预见没预见应预见律行实施某种意识行能造死亡结主观认识要求根据般能力行客观条件行能够预见并防止危害结发其疏忽意才未预见致发严重危害结应结负律责任于自信失指行自行能造害死亡结已经预见却轻信能够避免种结发由于行已预见自行能发死亡结进产避免种结发责任却没效防止死亡结发没尽自应尽责任行应自主观于自信所造危害结负刑事责任轻信能够避免死亡结发于自信失致死亡区别于间接故意杀界限 刑条文 第二百三十三 失致死亡处三七期徒刑;情节较轻处三期徒刑本另规定依照规定 谢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