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催收租金过程中租户倒地突发疾病,租户要求出租公司赔偿,请问这合法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0:28
我来回答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16:00
这种事情不是简单一两句话就能说清楚的,无非要搞清楚一个最基本的点,催收时是正常催收还是言语上有激烈、过分的言辞。如果正常催收,并无不当言语(稍微表露气愤也可以),那么出租公司就不用赔偿损失。如果催收过程中存在争吵甚至动作,那么肯定会承担一定比例(一般不超过30%)的责任。另外,也要看发了什么病,如果是容易受情绪影响的比如心脏病等,那么两者就可能存在关联。如果是胃病、感冒、肿瘤之类,那么跟纷争毫无关系。这种事情很难简单下结论,建议通过*解决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16:00
租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租户不支付租金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可要求租户支付欠下的租金。
根据法律规定,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要求租户搬离租赁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7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经出租人多次催要,租户仍然不交租金,也不搬离租赁房屋,出租人可以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基层*起诉。在此,提醒出租人,在出租房屋时,可留存租户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便起诉时能向*提供准确的被告信息。同时,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押金,以减少自己的损失。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六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16:01
答:在催收租金过程中租户倒地突发疾病,租户要求出租公司赔偿,这事实应该合法的。追问如果是催收后,收费员离开一小时后,租户才发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