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0:55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3:01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审理刑事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具体法定特殊情节的依法可延长期限。具体规定如下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3:01
亲,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开庭到宣判的期限;只规定审理期限,是从立案之日起到宣判之日止的期间: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3:02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刑事案件从开庭到宣判需要两个月的时间,这主要是由于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208条所规定*的,一般情况下,人民*对接到的公诉类型的案件需要在两个月之内进行一个宣判,当然特殊情况之下是支持不能够超过三个月时间。刑事案件*开庭后二个月以内宣判。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 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3:03
最快当然是当庭宣判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