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2:18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14:01
如果你问的是你个人的社保,你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来回换工作,是可以转移社保的,比如你在企业做了十年,交了十年社保,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后,应当把企业交的10年的社保转过来,并继续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社保。
如果你问的是企业社保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大*层面的话,两者是无法合并的。这是两个分别管理的社保基金,两者不得混用。所以即便机关事业单位的员工现在开始缴纳养老保险了,也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并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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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14:01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可以。参保人员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以下流程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参保人员新就业单位或本人向转入地社保局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在社会保险服务大厅社保关系转移窗口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转出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三)符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补贴的,提供《广西公务员及参照或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工作人员进入企业工作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补贴申报表》和基金划转凭证。
提问我于2009年被判刑开除公职之前缴养老保险九年2015年在企业养老保险缴养老保险七年累计交费十五年现在出现问题事业养老办说电脑之前交费转不过去这样答复是否正确?
回答这个不正确,可以转移的您需要问下养老办没法转移的原因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14:01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非常感谢您的提问,我是职场答主《小于》,有多年职场从业经验以及熟知各项法律法规,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正在给您整理相关答案,打字可能会需要一些时间,请稍等一下,我将在5分钟时间内,给您最详细的解答,不会不回复您的,谢谢,您好,亲,很高兴能为您解答这个问题,可以合并的,其实,早在2014年10月1日开始,两者就已经“并轨”了。
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文件精神,自2014年10月开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就已经开始缴纳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费用了。
只不过,由于文件是2015年1月出台的,再加上各地落实的时间略有差异,所以各省执行的时间并不完全相同,但无论是几月份开始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在2015年时,都是自2014年10月份开始进行了补收。
也就是说,自此开始,企业职工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基本相同了,退休人员的养基本养老金都是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中人专享)及年金构成,因此是可以合并的,亲,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