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扣税问题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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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07:05
方案二:年终奖跟平时工资没有关系。
如 53000/12≈4416.7,则按照2014个税扣除计算表,按照10%来计算,速算扣除得
53000*0.1-105=5195.
则最后一个月个税为:
12500:1700
5300:5195
相加得6895。
年终奖计税方法:
1、年终奖一年只能计算一次,年终奖所在月的工资收入如果不足起征点的,年终奖可补足当月工资与起征点差额,就余额征税
举例:当月工资2000元,当月收到年终奖15000元,则年终奖应纳税所得额=15000-(3500-2000)=13500元。
2、年终奖按12月平均额套用税率,
继续上面举例:
年终奖15000元,扣除当月工资不足部分为13500元,如果此不是年终奖,那么属于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因为是年终奖,按12月平均,每月1125,其属于不超过1,500元部分,适用税率为3%
3、年终奖个税=年终奖应纳税所得额按第一点计算
13500*3%=405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07:05
1、 年终奖是单独算作一个月工资来计算个税的,就算有关也是只跟发放年终奖当月的工资有关, 这个有关也只是看下当月的工资是否超过了3500。也就是你说的跟平时工资无关。
2、你的方案二计算是正确的,你可以再研究下国税发[200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07:06
方案二还有一个改进方法,12月工资减为11500 年终奖改为54000,这样个税应该最少
11500 1045
54000 5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