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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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7:09
行政处罚中设置听证程序,其目的在于保证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与公正性,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与复议、诉讼不同,复议与诉讼是一种事后监督程序;而听证程序是一种事先、事中监督程序,是行政机关自我监督、自我改正程序。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邮政部门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1)责令停产停业;
(2)吊销许可证,如撤销信封生产监制证书,吊销集邮业务经营许可证;
(3)较大数额的罚款。信息产业部发布的《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明确:对公民罚款在1万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罚款在10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的罚款;同时也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常委会或者*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河北省*对较大数额的罚款规定为:对从事非经营活动的公民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对从事非经营活动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000元以上的罚款;对从事经营活动的公民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对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的罚款。不告知当事人享有听证的权利,将导致行政处罚不能成立的后果。
适用本条需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的时间,应该是行政机关对案件已经调查终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如果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告知的事项有不同意见,并且与行政机关的认定不能一致,当事人可以提出听证要求。二是只有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要依法予以保密,其他案件只要组织听证都应当公开举行。三是行政机关应当指定本机关的行政人员作为听证主持人,但不能指定听证案件的调查人员作为主持人。另外,对于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行政机关应当予以审核,认为确实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予以回避,并另行指定。四是在听证程序中,负责审查的行政机关调查人员负主要举证责任,提供当事人违法的事实和证据,当事人有权对事实和证据进行反驳。举证主要是当事人的权利,体现在某些案件中,由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困难较大,而当事人实际上掌握着对自己有利的一些证据。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7:09
要知道一般的行政处罚是不公开审的,也就是说基本上的行政处罚都是属于在庭内审理不公开,因为很多都涉及到当事人的隐私,不过有一些行政处罚是要求当事人签证,而且还需要行政机关组织来听证的,具体是哪些行政处罚,小编跟他们聊一聊。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7:10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7:11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必须组织听证的,从行政处罚案件上有一个限定范围,包括:
1、行政机关给予责令停产停业
2、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的案件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