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所得税时招待费60%不能超过收入总额的千分之五,要是没有收入怎么办呢?这千分之五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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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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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4:32
你说得大体是对的。
60%和收入的千分之五,是二者之间取其小,按最小的数扣除。
如果没有收入,个人认为就不能列支招待费。
如果没有收入的话,你说的情况是不存在的,因为招待费就3万了,亏损怎么可能1万呢?所以也不可能缴纳所得税的。
会计利润应该怎么核算就怎么核算,只是在以后年度弥补亏损时,按税法规定的亏损额弥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4:33
这里60%不能超过收入总额的千分之五,要是没有收入怎么办呢?这千分之五怎么算?是不是就只按照40%算出要交的所得税就可以了,可以不管这千分之5了,因为本身就是亏本再算也是负数,要是取最小值的话,这个负数肯定比这40%少啊?我都搞糊涂了
要是没有收入,全额调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是亏损,调整后利润总额还是负数的话,就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假如说公司亏损1万,业务招待费3万,那是不是就是3万X60%=1.8 3万-1.8万=1.2万 -1+1.2万=2000 2000 X25%=增调的所得税 ?? 因为是亏损 那个千分之五是不是就不管了呢?不然怎么算呢? 谢谢
如果亏损1万元,业务招待费调增1.2万元,应纳税所得额=-1+1.2=2000元
应交企业所得税=2000*25%=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