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怎么理解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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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22:27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得以实现,根据申请,或者人民*依职权决定,对当事人争议的有关财物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的制度,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
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提出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二、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
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三、担保人民*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四、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五、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六、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22:28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22:29
就是被告可能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使得判决难以执行,*就去查封扣押他的东西,冻结他的存款,账款,保证原告能拿到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