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八对入户盗窃做了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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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03 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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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13:07
刑法修正案(八)对“入户盗窃”作出的特别规定,体现了刑法对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切实关注和严格保护,为打击盗窃犯罪提供了更有力的武器。
当犯罪嫌疑人入户盗窃财物时,如果户内无人,则其社会危害性与一般盗窃相仿:主要表现为对公民财产权的危害,而对公民人身权的危害程度明显减弱,仅表现为对隐私权和住宅不受侵犯权的侵害且程度较轻,而对生命健康权这一最重要的人身权的潜在危害基本忽略不计,因此应当视同一般盗窃处理。户内无人且数额较小时,不应当构成盗窃罪;户内无人且数额较大时,按照普通盗窃罪处理。如果户内有人,则构成对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双重侵害,不论实际窃取财物数额大小,均构成盗窃罪(既遂)。尚未窃得财物,则仍构成盗窃罪(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