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21:22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1:59
现实困惑
孙先生与老伴年近七十,两个儿子现已各自成家。由于年高体弱,孙先生与老伴失去了劳动能力及经济来源,便向儿子提出要他们尽赡养义务。两个儿子谁也不愿赡养老人,于是约定孙先生由长子赡养,孙先生的老伴由次子赡养,二老分开居住。二老想想别无他法,*同意。可是长子与次子在分别与父母共同生活中,并没有切实履行赡养义务,让二老承担繁重的家务劳动,并时常冷语相对。二老想要相见,也常常受到两个儿子的阻挠。子女可以订立分开赡养父母的协议吗?
律师答疑
我国《*》、《婚姻法》都有明确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而根据我国《老年*益保障法》的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并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但必须征得老年人同意,并保证上述赡养义务得以履行。本案中,孙先生的两个儿子与父母签订分别赡养协议,并非出于孙先生及其老伴的自愿,且孙先生的两个儿子也没有切实履行对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因此该协议无效。孙先生可以要求两个儿子给付赡养费,也可以要求到其中一个儿子家居住,另一个儿子给付赡养费。如果儿子们仍不履行赡养义务,则孙先生可以向当地的基层人民*提起诉讼,要求儿子们履行赡养义务。
法条链接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第三款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第一款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法理荟萃
子女之间的赡养协议在合法的同时还必须合理,并应征得老年人的同意,切实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1:59
我国《*》《婚姻法》都明确规定,成年子女有赡 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我国《老年*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2:00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提问的内容属于《老年*益保障法》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