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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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0:20
单位对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业务,仅需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现金收支业务:一般情况下,对于财务会计下“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科目发生增减变动时,在预算会计下应同时进行会计处理。
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对于不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如应当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款项、应当转拨其他单位的款项、受托代理的款项等,收到或支付时仅作财务会计核算,不需要进行预算会计核算。
平行记账问题,主要是“预算会计”的记账问题,为避免不记、多记、重记、漏记等问题,在判别时应当注意以下三个原则:
预算性原则——避免漏记。
一次性原则——避免重复/衔接。
一致性原则——避免冲突。
例如:某行政(事业)单位申请财政直接支付单位水电费1500元,已通过财政支付的方式支付。按照“平行记账”的要求,单位的会计核算分录如下:
财务会计
借:业务活动费用1500
贷:财政拨款收入1500
预算会计
借:行政支出等1500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