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能不和农村协商买卖土地合法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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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06:47
*说是为了做公益!在我家鸡场门口修了一条路,说要修个生态公园!我和一个*的*说我没有接到通知为什么就动工了!那个*说工地是集体和*所有不需要和我这样的个人说!
另外一个*说,你的养鸡疫苗要通经过我的手,你不想要疫苗了吗!
当时我也只能陪笑!我什么也做不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06:47
*第十条庄严地宣告: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
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但*同时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查遍*和土地法和
其他法律的条文,也没有找到地方*为了需要,可以征收本来属于集体所有和全民所有的土地的条文。那么,地方*的所有征地行为,都能代表国家即**
么?显然不行。另外,即使地方*能代表国家,那么也不能随便征地,必须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问题是,如何界定公共利益?修一条公共道路、修一个公
园,可以说是公共利益。但地方*用低价吃进土地,再高价贩卖给开发商,这难道也叫公共利益?
更明显的事实摆在眼前:现在地方*几乎所有的征地行为,都是商业开发。都是在和开发商利益共享下的商业开发。为了商业开发、为了高额利润,地方*征地是违反*的。**应该立即下文予以制止叫停,以维护*的尊严。
其实,市场经济的原则也要求地方*不干预土地(使用权)的买卖。只有*在不干预的市场里,土地的交易价格才能体现其真正价值。市场才可能真正保护土地
的所有者农民的利益。地方*的*之所以热衷于征用农民的土地,其主要目的是顶着发展经济的幌子而为开发商与自已私利谋划。有的地方**,为了达到
侵吞耕地的目的,甚至动用公检法等暴力手段对付他们的主人---农民,从而制造了大量基层矛盾,闹得很多地方怨声载道。
近日河南灵宝市违法征地就是明证。为了建设一家上海房地产公司(灵宝电视台3月28日
报道)和本地一家基建公司投资的所谓灵宝工业园创业园,当地*居然指使*对付部分争取合理权益的农民。还居然到派人到上海去抓维护土地法尊严、反映违
反征地情况的青年王帅。其知法犯法、践踩*和*的行为是如此嚣张。难道纵容地方*违法征地的行为不应该引起我们的警惕么?
市场经济原则要求是,所有商业用地交易,*不要参与,让开发商和土地所有人----农民进行直接洽淡。本来*已规定土地是农民的,地方*的*又有什权力去干预呢?所幸的是,**已发现这一弊端并开始纠正。近日公布的《国家*行动计划(2009━2010年)》规定:改革征地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经营性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予农民集体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并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住房、社会保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