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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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07:38
“三省六部制”始于隋朝五省六曹制,确立于隋朝,完善于唐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三省六部制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至隋朝正式确立的一种*制度。
尚书省形成于东汉,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时,目的在于分割和*尚书省的权力。
汉成帝置“四曹尚书”,即常侍曹、二千石曹、民曹、客曹尚书。此后世六部尚书之滥觞。宋郑樵《通志·职官略》三《尚书总序》:“汉成帝初置尚书五人,其一人为仆射,四人分为四曹。常侍曹,主公卿;二千石曹,主郡国二千石;民曹,主凡吏民上书;客曹,主外国夷狄。”
汉光武帝刘秀在尚书台设三公曹、吏曹、民曹、客曹、二千石曹、中都官曹等六曹尚书,为六部前身。西晋时,有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曹,属尚书省。
1086年,北宋反变法派执政,改为三省共同议事,奏请取旨,分省治事行下,实际上使三省合一,后习惯上常统称三省。南宋公元1129年,又实行三省合一,二十四司也时或省并,如1129年以礼部兼主客,祠部兼膳部,兵部兼职方,驾部兼库部,比部兼司门,工部兼虞部,屯田兼农部等,还省并若干寺监入六部。公元1163年,又进一步省并六部下属诸司,如以司封兼司勋,礼部兼祠部,兵部兼驾部,都官兼比部,工部兼屯田等。
辽代南面官系统中,设三省六部,设官同于宋制。金、元、明只设一省六部,一省,金为尚书省;元、明为中书省。1380年明朝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至此,六部取代了三省六部制。
三省六部制组成:
三省六部制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至隋朝正式确立,唐朝进一步完善的一种*制度。隋唐至宋的*最高*机构。
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尚书省形成于东汉(时称尚书台);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时,目的在于分割和*尚书省的权力。
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政令和*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07:38
始于隋朝五省六曹制,确立于隋朝,完善于唐朝。
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三省六部是自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的制度。其中尚书省形成于东汉(当时称尚书台),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目的在于分割和*尚书省的权力。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
至隋朝,隋文帝综合汉魏官制创立了五省六曹制,主要掌管*政令和*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因避杨忠讳,改中书省为内史省。唐朝基本上沿用了隋朝的制度,并有所补充和发展,使其*集权*更加完善,因避李世民讳,改民部为户部。
宋朝承唐制,但三省六部的主要职权都己转移至中书门下、枢密院、三司、审官院等机构,三省六部有名无实。
辽朝设官同于宋制。金朝自海陵王以来只设一省六部,一省为尚书省,元朝在大多数时间内也只设一省六部,一省为中书省,而尚书省则只偶尔设置。明朝初年沿袭了元朝的一省六部,但于1380年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
三省制的特色
1、相权三分
中书省制定法令,门下省审核法令,尚书省执行法令;类似于当今社会立法、司法(违宪审核)与行政的三权分立,进而避免权相的产生。
2、集思广益
三*官共同协商政务,既可收集思广益之效,又可增加决策效率成本,提升施政效率,使相权难以独大。
3、职掌分明
三省职权按行政程序划分,一切政令由构思草诏(中书)、审核(门下)至执行(尚书),都经由三省处理。
4、节制君权
皇帝所颁政令,未经政事堂通过,不能施行;以相权节制君权,可补君主才干之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