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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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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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15:51
破产分类主要依据不同原因来划定,如*性破产和非*性破产。
因*性亏损或者上级主管部门错误的行政干预、价格*变化等原因,使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破产,叫*性破产。
技术性破产是指已资不抵债了,资产的流动性不足导致债务清偿能力丧失,而导致的破产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15:51
破产程序包括三种:和解、重整和破产清算。
不能把破产案件简单地归结为清算倒闭事件;破产清算是公平清理债务的一种方法,但不是唯一方法。我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鼓励当事人积极寻求以避免企业倒闭清算的方式来公平清理债务。
破产法设立的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三种程序之间,存在一定的可转换性。在它们之间,当事人有一定程度的选择自由。具体说,包括以下要点:
(1)债务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可以选择适用重整程序、和解程序或者清算程序,债权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可以选择适用重整程序或者清算程序。
(2)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在破产宣告前,债务人可以申请和解,债务人或者其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
(3)债务人申请适用破产清算的案件,在破产宣告前,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债务人也可以申请和解。
(4)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或者和解程序后,可以在具备破产法规定的特定事由时,经破产宣告转入破产清算程序。
(5)债务人一旦经破产宣告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则不得转入重整或者和解程序。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15:52
际破产,又称为*破产,是指包含国际因素或涉外因素的破产。
单一破产制,是指某一债务人在一国宣告破产后不需在另一国宣告破产,在破产程序中发布的命令及作出的处分在各地均为有效。复合破产制,是指一国*已对某一债务人在一国宣告破产的事实,并不能排除另一国*再对同一债务人宣告破产,破产宣告的效力只能及于破产宣告国域内。
与单一破产制和复合破产制直接关联的一个问题便是一国的破产宣告究竟具有普及的效力,还是只具有地域的效力?在这方面存在着三种理论和实践,即普及破产主义、属地破产主义和折衷主义。
(二)国际破产的管辖权
1、 国际破产管辖权的确定
国际破产管辖权的确定一般首要考虑的是债务人的主营业所所在地。在债务人无营业所时,各国一般以住所地原则来确定对破产案件的管辖权。
2、 国际破产的专属管辖与继续管辖
国际破产的专属管辖,主要是指排除当事人协议管辖。关于继续管辖问题,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有的国家,明确予以反对;但有的国家,则明确地确定适用继续管辖原则。
3、国际破产案件管辖权冲突及其解决
对国际破产案件管辖权的冲突的解决,主要有两种途径:其一是通过国内立法或判例规定冲突发生时的解决原则;其二通过国际协调的方法减少或避免管辖权的冲突。
(三)国际破产的法律适用
国际破产主要牵涉两方面问题,一类是程序性问题,另一类是物权问题。对于程序性问题,各国一般规定适用*地法。破产中的物权问题即依物之所在地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