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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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1:17
注册商标侵犯专有权举报文件
本人彭吉光(以下简称本人)于2002年11月21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中国商标局)递交申请商标名称为“可丽饼”,于2004年11月14日得到商标局授权,详细商标注册信息如下:
商标名称1:可丽饼
注册商标类别:第三十类
商标持有人:彭吉光
商标注册号:3377536
有效期:2004年11月14日至2014年11月13日
商标核准保护范围:咖啡、茶、糖、糖果、饼干、馅饼、食用面粉、方便面、米果。
详细商标注册资料请见附页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与商标转让受理通知书。
商标名称2:可丽饼
注册商标类别:第三十类
商标持有人:彭吉光
商标注册号:6597437
有效期:2010年3月28日至2020年03月27日
商标核淮保护范围:薄烤饼、蛋糕、汉堡包、面粉制品、冰淇淋、冰冻甜品、茶饮料、包着果酱或冰淇淋的煎饼、果馅饼、除香精油外的蛋糕用调味品。
商标名称3:可丽饼
注册商标类别:第三十五类
商标持有人:彭吉光
商标注册号:6597474
有效期:2010年8月07日至2020年08月06日
商标核淮保护范围:广告传播、货物展出、电视广告、通过邮购订单进行的广告宣传、数据通讯网路上的在线广告、广告设计、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贸易业务的专业谘询、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计算机数据库讯息系统化。
商标可丽饼使用历程简介:
1997年本人在台湾逢甲夜市开设第一家店,并将所销售的产品一种小吃(馅饼)命名为“可丽饼”,经过不断创新,“可丽饼”已经成为台湾各大百货商圈夜市,人手一块的热门美食。1999年开始,台湾各大媒体陆续对“可丽饼”采访报道,打响了“可丽饼”这3个字,后来成为台湾家喻户晓的美食新名词,为了更好的保护该品牌,本人决定向中国商标局申请注册该商标“可丽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它损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第五十条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所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一)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二)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第五十一条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任何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1:17
你还不如自己创立一个牌子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1:18
这个可以到他们的网站找找!有的话肯定有说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1:19
多去几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