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普通会计人员在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方面能有哪些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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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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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9 15:37
一般来说,创新有理论层面和技术层面的,普通会计人员一般可以通过引入计算机管理和分析手段,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财务管理目标是财务管理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也是评价一个单位理财活动是否合理有效的标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中心”)的财务管理目标则取决于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怎样使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使公积金增值收益达到最大。按《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和《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当年取得的增值收益除分配用于贷款风险准备金、管理费用外,还用于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的建立。因此积聚更多的收益是中心服务于社会、创造社会价值的体现。
一、公积金中心增值收益分析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的规定,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可用公积金购买国家债券等,以获得较高收益。而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则是指中心在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中业务收入和业务支出的差额。
1.业务收入是指中心在运作住房公积金过程中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委托存款利息收入、个人贷款利息收入、国家债券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四个方面,其他收入是指利息收入以外的各项零星收入,如逾期贷款的罚息收入、逾期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罚款收入等。
2.业务支出是指中心按规定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和按照规定支付给受委托银行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手续费支出、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
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
中心必须对其增值收益加强管理,应严格按《条例》的规定对增值收益进行分配。
1.严格分配顺序,首先应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其次计提上交财政的中心管理费用,然后将余额作为城市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充资金。
2.严格贷款风险准备金的计提标准,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的计提比例不得低于增值收益的 60%或者不得低于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1%,具体按哪一种办法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由省级财政部门作出规定。
3.要按规定测定上交财政的中心管理费用,该费用由中心提出年度上缴额度,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上交本级财政部门。
从以上可看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分配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具有异曲同工之处,我认为中心的财务管理目标与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都应是努力使本单位的利润(增值收益)达到最大。
三、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管理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管理包括对公积金业务收入的管理、公积金业务支出的管理、增值收益分配的管理。
第一,业务收入的管理
1.对存款利息收入和国家债券利息收入按收付实现制的要求核算,也就是说只有在收到银行转来的存款利息收入和实际收到国家债券利息收入或转让收益时,才能作为业务收入入帐。
2.对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按权责发生制的要求核算,也就是定期按规定计提入帐。
3.对于无法支付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转作业务收入。
4.应定期地将业务收入转入“增值收益”,不得将其直接转作中心的管理费用收入。
第二,业务支出的管理
1.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应按国家规定的利率按期计提。
2.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计算支付受委托银行的手续费。
3.不得任意扩大业务支出范围。
4.定期地将业务支出与业务收入相配比。
第三,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的管理
1.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专户存储,全额存入增值收益存款专户。
2.应严格按规定对增值收益进行分配。
对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者来说,其行使的是国家给予的管理职能。管理好住房公积金,避免住房公积金出现风险和贬值,就必须要求中心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作好资金,努力使中心的收益达到最大。
四、对“增值收益最大化”的审视
1.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是业务收入和业务支出配比后的结果,为实现“增值收益最大化”,公积金管理者会想方设法降低支出或增加收入。中心常规的做法包括个人贷款的发放、国家债券的购买、银行存款的及时收回与运用。所以,我们要做的是尽快建立健全市场法律制度体系,加强法规的执行力度,为追求增值收益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秩序。
2.增值收益目标是一个总体目标、总体思路,是中心理财工作的努力方向,具有指导性意义。所以,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让中心轻装上阵,甩掉各种不必要的包袱,集中精力办好国家给予的管理职能,专心管好公积金。而“增值收益最大化”是最起码的行为约束。
五、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目标——增值收益最大化
1.将“增值收益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目标是中心长期、稳步、健康发展的需要。
2.“增值收益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目标是公积金中心发展的需要。作为公积金中心的财务管理目标,既是财务管理的必然要求,又具有现实可行性。
3.“增值收益最大化”是公积金中心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重体现。
因此,将中心财务管理的目标定位于“增值收益最大化”,能使中心的理财活动服务于民、造福于民,从而在更广阔的视野和更长远的考虑上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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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9 15:37
一般来说,创新有理论层面和技术层面的,普通会计人员一般可以通过引入计算机管理和分析手段,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财务管理目标是财务管理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也是评价一个单位理财活动是否合理有效的标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中心”)的财务管理目标则取决于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怎样使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使公积金增值收益达到最大。按《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和《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当年取得的增值收益除分配用于贷款风险准备金、管理费用外,还用于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的建立。因此积聚更多的收益是中心服务于社会、创造社会价值的体现。
一、公积金中心增值收益分析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的规定,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可用公积金购买国家债券等,以获得较高收益。而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则是指中心在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中业务收入和业务支出的差额。
1.业务收入是指中心在运作住房公积金过程中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委托存款利息收入、个人贷款利息收入、国家债券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四个方面,其他收入是指利息收入以外的各项零星收入,如逾期贷款的罚息收入、逾期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罚款收入等。
2.业务支出是指中心按规定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和按照规定支付给受委托银行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手续费支出、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
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
中心必须对其增值收益加强管理,应严格按《条例》的规定对增值收益进行分配。
1.严格分配顺序,首先应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其次计提上交财政的中心管理费用,然后将余额作为城市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充资金。
2.严格贷款风险准备金的计提标准,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的计提比例不得低于增值收益的 60%或者不得低于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1%,具体按哪一种办法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由省级财政部门作出规定。
3.要按规定测定上交财政的中心管理费用,该费用由中心提出年度上缴额度,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上交本级财政部门。
从以上可看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分配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具有异曲同工之处,我认为中心的财务管理目标与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都应是努力使本单位的利润(增值收益)达到最大。
三、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管理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管理包括对公积金业务收入的管理、公积金业务支出的管理、增值收益分配的管理。
第一,业务收入的管理
1.对存款利息收入和国家债券利息收入按收付实现制的要求核算,也就是说只有在收到银行转来的存款利息收入和实际收到国家债券利息收入或转让收益时,才能作为业务收入入帐。
2.对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按权责发生制的要求核算,也就是定期按规定计提入帐。
3.对于无法支付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转作业务收入。
4.应定期地将业务收入转入“增值收益”,不得将其直接转作中心的管理费用收入。
第二,业务支出的管理
1.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应按国家规定的利率按期计提。
2.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计算支付受委托银行的手续费。
3.不得任意扩大业务支出范围。
4.定期地将业务支出与业务收入相配比。
第三,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的管理
1.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专户存储,全额存入增值收益存款专户。
2.应严格按规定对增值收益进行分配。
对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者来说,其行使的是国家给予的管理职能。管理好住房公积金,避免住房公积金出现风险和贬值,就必须要求中心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作好资金,努力使中心的收益达到最大。
四、对“增值收益最大化”的审视
1.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是业务收入和业务支出配比后的结果,为实现“增值收益最大化”,公积金管理者会想方设法降低支出或增加收入。中心常规的做法包括个人贷款的发放、国家债券的购买、银行存款的及时收回与运用。所以,我们要做的是尽快建立健全市场法律制度体系,加强法规的执行力度,为追求增值收益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秩序。
2.增值收益目标是一个总体目标、总体思路,是中心理财工作的努力方向,具有指导性意义。所以,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让中心轻装上阵,甩掉各种不必要的包袱,集中精力办好国家给予的管理职能,专心管好公积金。而“增值收益最大化”是最起码的行为约束。
五、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目标——增值收益最大化
1.将“增值收益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目标是中心长期、稳步、健康发展的需要。
2.“增值收益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目标是公积金中心发展的需要。作为公积金中心的财务管理目标,既是财务管理的必然要求,又具有现实可行性。
3.“增值收益最大化”是公积金中心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重体现。
因此,将中心财务管理的目标定位于“增值收益最大化”,能使中心的理财活动服务于民、造福于民,从而在更广阔的视野和更长远的考虑上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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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9 15:37
20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推行住房公积金*,发展至今,住房公积金*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当前,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还处在逐步完善的过程中,其中,财务管理是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工作的职能和内容也增加了不少,不再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存缴、提取公积金和贷款,更加注重的是实现公积金的增值,带动社会经济的进步。所以,怎样完善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升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水平,以及实现公积金的增值是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的重中之重。
一、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现状
(1)住房公积金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存在违规发放贷款、违规挪用资金的现象,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督工作不到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由国家财政拨款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但是管理中心并没有以身作则,有些地方的资金管理分散,过分追求自身利益。监督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等现象在我国很多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存在。有些管理中心的员工通过修改合同、内部调账等方式违规挪用住房公积金,更有甚者,挪用资金进行投资、卷款逃离等。这些现象都反映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员工法律意识和财务意识淡薄。
(2)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以及使用不够规范,具有较大的财务隐患。当前,很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内部审计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缺少相应的内部管理,对资金的管理较为分散,还有一些巨额的资金,为了追逐利益,甚至走向了证券市场。不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把大量的资金交到证券公司的手中,任其购买较大风险的股票,使得一旦股市行情变化,股价下跌,资金就会大量缩水,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带来的将是巨大的损失。
(3)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目标存在误解。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但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往往会被管理者误解为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不关心,也不关心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情况,使得住房公积金没有被盘活,降低了住房公积金的收益。
(4)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较低。当前,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机构已经逐步调整到位,我国各个地区以省、自治区*所在的市以及直辖市和其他地区的市为中心成立了管理机构,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开始逐步走向规范,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当前我国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还不够高,很多的住房公积金还只是沉淀在银行,有些地方存在将住房公积金放在股市、贪污等违法违规现象。
二、提高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水平的对策建议
针对住房公积金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1)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内部制度建设,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离不开管理部门的科学管理,科学管理来源于科学制度,科学制度是住房公积金提升价值的首要保障。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体现在公积金的筹集和使用上,资金流转环节操作的复杂性和连贯性决定了财务风险级别的增加。所以,只有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制度建设,才能有效降低住房公积金的运营风险,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平。
(2)保证公积金账户管理的独立性。首先,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一个基本的结算账户,对财政部门划拨经费和其他往来款进行统一管理,各个科室不能私设银行账户;其次,实行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允许随意将本单位的资金借给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再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财务人员应该将各项收入立即入账,对现金收入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也不得白条抵库,所有的货币资金要做到日清月结。另外,财务人员在对任何一笔资金的收付进行处理时,都要按照申请、审批、收付、记账以及复核等相应程序及时进行处理或者及时向财政进行结报。
(3)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提高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水平。全面预算能够对公积金的合理运用进行有效控制,降低运行成本。在实施预算的过程中,应该对实际核算的结果与预算管理实施差异分析,以此制定*措施,干预公积金财务管理,使其在正确的预算方向上继续运转并对以后的预算管理工作方向进行指导。进行预算管理的结果分析和评价,制定奖惩措施保证预算管理的可持续和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我国住房公积金的财务运作模式当前还存在很多问题,使用机制不健全、收缴困难等都给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带来了一些不利影响。为此,应该运用互助机制、长期法则和大多数法则,扩大公积金的覆盖面,吸收更多社会成员加入住房公积金,从静态收缴模式转变为动态收缴模式,创新公积金的财务管理模式,逐步实现住房公积金的高效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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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9 15:37
一般来说,创新有理论层面和技术层面的,普通会计人员一般可以通过引入计算机管理和分析手段,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财务管理目标是财务管理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也是评价一个单位理财活动是否合理有效的标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中心”)的财务管理目标则取决于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怎样使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使公积金增值收益达到最大。按《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和《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当年取得的增值收益除分配用于贷款风险准备金、管理费用外,还用于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的建立。因此积聚更多的收益是中心服务于社会、创造社会价值的体现。
一、公积金中心增值收益分析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的规定,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可用公积金购买国家债券等,以获得较高收益。而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则是指中心在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中业务收入和业务支出的差额。
1.业务收入是指中心在运作住房公积金过程中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委托存款利息收入、个人贷款利息收入、国家债券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四个方面,其他收入是指利息收入以外的各项零星收入,如逾期贷款的罚息收入、逾期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罚款收入等。
2.业务支出是指中心按规定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和按照规定支付给受委托银行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手续费支出、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
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
中心必须对其增值收益加强管理,应严格按《条例》的规定对增值收益进行分配。
1.严格分配顺序,首先应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其次计提上交财政的中心管理费用,然后将余额作为城市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充资金。
2.严格贷款风险准备金的计提标准,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的计提比例不得低于增值收益的 60%或者不得低于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1%,具体按哪一种办法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由省级财政部门作出规定。
3.要按规定测定上交财政的中心管理费用,该费用由中心提出年度上缴额度,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上交本级财政部门。
从以上可看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分配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具有异曲同工之处,我认为中心的财务管理目标与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都应是努力使本单位的利润(增值收益)达到最大。
三、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管理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管理包括对公积金业务收入的管理、公积金业务支出的管理、增值收益分配的管理。
第一,业务收入的管理
1.对存款利息收入和国家债券利息收入按收付实现制的要求核算,也就是说只有在收到银行转来的存款利息收入和实际收到国家债券利息收入或转让收益时,才能作为业务收入入帐。
2.对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按权责发生制的要求核算,也就是定期按规定计提入帐。
3.对于无法支付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转作业务收入。
4.应定期地将业务收入转入“增值收益”,不得将其直接转作中心的管理费用收入。
第二,业务支出的管理
1.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应按国家规定的利率按期计提。
2.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计算支付受委托银行的手续费。
3.不得任意扩大业务支出范围。
4.定期地将业务支出与业务收入相配比。
第三,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的管理
1.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专户存储,全额存入增值收益存款专户。
2.应严格按规定对增值收益进行分配。
对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者来说,其行使的是国家给予的管理职能。管理好住房公积金,避免住房公积金出现风险和贬值,就必须要求中心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作好资金,努力使中心的收益达到最大。
四、对“增值收益最大化”的审视
1.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是业务收入和业务支出配比后的结果,为实现“增值收益最大化”,公积金管理者会想方设法降低支出或增加收入。中心常规的做法包括个人贷款的发放、国家债券的购买、银行存款的及时收回与运用。所以,我们要做的是尽快建立健全市场法律制度体系,加强法规的执行力度,为追求增值收益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秩序。
2.增值收益目标是一个总体目标、总体思路,是中心理财工作的努力方向,具有指导性意义。所以,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让中心轻装上阵,甩掉各种不必要的包袱,集中精力办好国家给予的管理职能,专心管好公积金。而“增值收益最大化”是最起码的行为约束。
五、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目标——增值收益最大化
1.将“增值收益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目标是中心长期、稳步、健康发展的需要。
2.“增值收益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目标是公积金中心发展的需要。作为公积金中心的财务管理目标,既是财务管理的必然要求,又具有现实可行性。
3.“增值收益最大化”是公积金中心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重体现。
因此,将中心财务管理的目标定位于“增值收益最大化”,能使中心的理财活动服务于民、造福于民,从而在更广阔的视野和更长远的考虑上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15:38
可以做过住房公积金备查帐簿啊!还有一个就是可以和贷款时间金额和利率联系起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15:37
20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推行住房公积金*,发展至今,住房公积金*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当前,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还处在逐步完善的过程中,其中,财务管理是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工作的职能和内容也增加了不少,不再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存缴、提取公积金和贷款,更加注重的是实现公积金的增值,带动社会经济的进步。所以,怎样完善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升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水平,以及实现公积金的增值是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的重中之重。
一、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现状
(1)住房公积金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存在违规发放贷款、违规挪用资金的现象,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督工作不到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由国家财政拨款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但是管理中心并没有以身作则,有些地方的资金管理分散,过分追求自身利益。监督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等现象在我国很多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存在。有些管理中心的员工通过修改合同、内部调账等方式违规挪用住房公积金,更有甚者,挪用资金进行投资、卷款逃离等。这些现象都反映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员工法律意识和财务意识淡薄。
(2)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以及使用不够规范,具有较大的财务隐患。当前,很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内部审计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缺少相应的内部管理,对资金的管理较为分散,还有一些巨额的资金,为了追逐利益,甚至走向了证券市场。不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把大量的资金交到证券公司的手中,任其购买较大风险的股票,使得一旦股市行情变化,股价下跌,资金就会大量缩水,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带来的将是巨大的损失。
(3)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目标存在误解。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但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往往会被管理者误解为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不关心,也不关心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情况,使得住房公积金没有被盘活,降低了住房公积金的收益。
(4)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较低。当前,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机构已经逐步调整到位,我国各个地区以省、自治区*所在的市以及直辖市和其他地区的市为中心成立了管理机构,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开始逐步走向规范,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当前我国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还不够高,很多的住房公积金还只是沉淀在银行,有些地方存在将住房公积金放在股市、贪污等违法违规现象。
二、提高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水平的对策建议
针对住房公积金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1)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内部制度建设,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离不开管理部门的科学管理,科学管理来源于科学制度,科学制度是住房公积金提升价值的首要保障。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体现在公积金的筹集和使用上,资金流转环节操作的复杂性和连贯性决定了财务风险级别的增加。所以,只有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制度建设,才能有效降低住房公积金的运营风险,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平。
(2)保证公积金账户管理的独立性。首先,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一个基本的结算账户,对财政部门划拨经费和其他往来款进行统一管理,各个科室不能私设银行账户;其次,实行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允许随意将本单位的资金借给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再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财务人员应该将各项收入立即入账,对现金收入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也不得白条抵库,所有的货币资金要做到日清月结。另外,财务人员在对任何一笔资金的收付进行处理时,都要按照申请、审批、收付、记账以及复核等相应程序及时进行处理或者及时向财政进行结报。
(3)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提高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水平。全面预算能够对公积金的合理运用进行有效控制,降低运行成本。在实施预算的过程中,应该对实际核算的结果与预算管理实施差异分析,以此制定*措施,干预公积金财务管理,使其在正确的预算方向上继续运转并对以后的预算管理工作方向进行指导。进行预算管理的结果分析和评价,制定奖惩措施保证预算管理的可持续和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我国住房公积金的财务运作模式当前还存在很多问题,使用机制不健全、收缴困难等都给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带来了一些不利影响。为此,应该运用互助机制、长期法则和大多数法则,扩大公积金的覆盖面,吸收更多社会成员加入住房公积金,从静态收缴模式转变为动态收缴模式,创新公积金的财务管理模式,逐步实现住房公积金的高效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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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9 15:38
自己体验能使中心的理财活动服务于民、造福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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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9 15:37
20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推行住房公积金*,发展至今,住房公积金*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当前,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还处在逐步完善的过程中,其中,财务管理是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工作的职能和内容也增加了不少,不再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存缴、提取公积金和贷款,更加注重的是实现公积金的增值,带动社会经济的进步。所以,怎样完善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升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水平,以及实现公积金的增值是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的重中之重。
一、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现状
(1)住房公积金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存在违规发放贷款、违规挪用资金的现象,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督工作不到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由国家财政拨款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但是管理中心并没有以身作则,有些地方的资金管理分散,过分追求自身利益。监督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等现象在我国很多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存在。有些管理中心的员工通过修改合同、内部调账等方式违规挪用住房公积金,更有甚者,挪用资金进行投资、卷款逃离等。这些现象都反映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员工法律意识和财务意识淡薄。
(2)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以及使用不够规范,具有较大的财务隐患。当前,很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内部审计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缺少相应的内部管理,对资金的管理较为分散,还有一些巨额的资金,为了追逐利益,甚至走向了证券市场。不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把大量的资金交到证券公司的手中,任其购买较大风险的股票,使得一旦股市行情变化,股价下跌,资金就会大量缩水,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带来的将是巨大的损失。
(3)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目标存在误解。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但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往往会被管理者误解为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不关心,也不关心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情况,使得住房公积金没有被盘活,降低了住房公积金的收益。
(4)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较低。当前,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机构已经逐步调整到位,我国各个地区以省、自治区*所在的市以及直辖市和其他地区的市为中心成立了管理机构,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开始逐步走向规范,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当前我国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还不够高,很多的住房公积金还只是沉淀在银行,有些地方存在将住房公积金放在股市、贪污等违法违规现象。
二、提高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水平的对策建议
针对住房公积金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1)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内部制度建设,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离不开管理部门的科学管理,科学管理来源于科学制度,科学制度是住房公积金提升价值的首要保障。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体现在公积金的筹集和使用上,资金流转环节操作的复杂性和连贯性决定了财务风险级别的增加。所以,只有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制度建设,才能有效降低住房公积金的运营风险,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平。
(2)保证公积金账户管理的独立性。首先,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一个基本的结算账户,对财政部门划拨经费和其他往来款进行统一管理,各个科室不能私设银行账户;其次,实行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允许随意将本单位的资金借给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再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财务人员应该将各项收入立即入账,对现金收入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也不得白条抵库,所有的货币资金要做到日清月结。另外,财务人员在对任何一笔资金的收付进行处理时,都要按照申请、审批、收付、记账以及复核等相应程序及时进行处理或者及时向财政进行结报。
(3)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提高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水平。全面预算能够对公积金的合理运用进行有效控制,降低运行成本。在实施预算的过程中,应该对实际核算的结果与预算管理实施差异分析,以此制定*措施,干预公积金财务管理,使其在正确的预算方向上继续运转并对以后的预算管理工作方向进行指导。进行预算管理的结果分析和评价,制定奖惩措施保证预算管理的可持续和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我国住房公积金的财务运作模式当前还存在很多问题,使用机制不健全、收缴困难等都给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带来了一些不利影响。为此,应该运用互助机制、长期法则和大多数法则,扩大公积金的覆盖面,吸收更多社会成员加入住房公积金,从静态收缴模式转变为动态收缴模式,创新公积金的财务管理模式,逐步实现住房公积金的高效运作。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15:38
可以做过住房公积金备查帐簿啊!还有一个就是可以和贷款时间金额和利率联系起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15:38
自己体验能使中心的理财活动服务于民、造福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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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9 15:38
可以做过住房公积金备查帐簿啊!还有一个就是可以和贷款时间金额和利率联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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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9 15:38
自己体验能使中心的理财活动服务于民、造福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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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9 15:37
一般来说,创新有理论层面和技术层面的,普通会计人员一般可以通过引入计算机管理和分析手段,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财务管理目标是财务管理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也是评价一个单位理财活动是否合理有效的标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中心”)的财务管理目标则取决于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怎样使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使公积金增值收益达到最大。按《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和《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当年取得的增值收益除分配用于贷款风险准备金、管理费用外,还用于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的建立。因此积聚更多的收益是中心服务于社会、创造社会价值的体现。
一、公积金中心增值收益分析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的规定,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可用公积金购买国家债券等,以获得较高收益。而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则是指中心在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中业务收入和业务支出的差额。
1.业务收入是指中心在运作住房公积金过程中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委托存款利息收入、个人贷款利息收入、国家债券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四个方面,其他收入是指利息收入以外的各项零星收入,如逾期贷款的罚息收入、逾期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罚款收入等。
2.业务支出是指中心按规定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和按照规定支付给受委托银行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手续费支出、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
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
中心必须对其增值收益加强管理,应严格按《条例》的规定对增值收益进行分配。
1.严格分配顺序,首先应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其次计提上交财政的中心管理费用,然后将余额作为城市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充资金。
2.严格贷款风险准备金的计提标准,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的计提比例不得低于增值收益的 60%或者不得低于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1%,具体按哪一种办法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由省级财政部门作出规定。
3.要按规定测定上交财政的中心管理费用,该费用由中心提出年度上缴额度,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上交本级财政部门。
从以上可看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分配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具有异曲同工之处,我认为中心的财务管理目标与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都应是努力使本单位的利润(增值收益)达到最大。
三、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管理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管理包括对公积金业务收入的管理、公积金业务支出的管理、增值收益分配的管理。
第一,业务收入的管理
1.对存款利息收入和国家债券利息收入按收付实现制的要求核算,也就是说只有在收到银行转来的存款利息收入和实际收到国家债券利息收入或转让收益时,才能作为业务收入入帐。
2.对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按权责发生制的要求核算,也就是定期按规定计提入帐。
3.对于无法支付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转作业务收入。
4.应定期地将业务收入转入“增值收益”,不得将其直接转作中心的管理费用收入。
第二,业务支出的管理
1.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应按国家规定的利率按期计提。
2.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计算支付受委托银行的手续费。
3.不得任意扩大业务支出范围。
4.定期地将业务支出与业务收入相配比。
第三,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的管理
1.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专户存储,全额存入增值收益存款专户。
2.应严格按规定对增值收益进行分配。
对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者来说,其行使的是国家给予的管理职能。管理好住房公积金,避免住房公积金出现风险和贬值,就必须要求中心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作好资金,努力使中心的收益达到最大。
四、对“增值收益最大化”的审视
1.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是业务收入和业务支出配比后的结果,为实现“增值收益最大化”,公积金管理者会想方设法降低支出或增加收入。中心常规的做法包括个人贷款的发放、国家债券的购买、银行存款的及时收回与运用。所以,我们要做的是尽快建立健全市场法律制度体系,加强法规的执行力度,为追求增值收益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秩序。
2.增值收益目标是一个总体目标、总体思路,是中心理财工作的努力方向,具有指导性意义。所以,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让中心轻装上阵,甩掉各种不必要的包袱,集中精力办好国家给予的管理职能,专心管好公积金。而“增值收益最大化”是最起码的行为约束。
五、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目标——增值收益最大化
1.将“增值收益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目标是中心长期、稳步、健康发展的需要。
2.“增值收益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目标是公积金中心发展的需要。作为公积金中心的财务管理目标,既是财务管理的必然要求,又具有现实可行性。
3.“增值收益最大化”是公积金中心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重体现。
因此,将中心财务管理的目标定位于“增值收益最大化”,能使中心的理财活动服务于民、造福于民,从而在更广阔的视野和更长远的考虑上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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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9 15:37
20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推行住房公积金*,发展至今,住房公积金*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当前,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还处在逐步完善的过程中,其中,财务管理是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工作的职能和内容也增加了不少,不再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存缴、提取公积金和贷款,更加注重的是实现公积金的增值,带动社会经济的进步。所以,怎样完善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升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水平,以及实现公积金的增值是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的重中之重。
一、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现状
(1)住房公积金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存在违规发放贷款、违规挪用资金的现象,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督工作不到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由国家财政拨款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但是管理中心并没有以身作则,有些地方的资金管理分散,过分追求自身利益。监督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等现象在我国很多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存在。有些管理中心的员工通过修改合同、内部调账等方式违规挪用住房公积金,更有甚者,挪用资金进行投资、卷款逃离等。这些现象都反映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员工法律意识和财务意识淡薄。
(2)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以及使用不够规范,具有较大的财务隐患。当前,很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内部审计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缺少相应的内部管理,对资金的管理较为分散,还有一些巨额的资金,为了追逐利益,甚至走向了证券市场。不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把大量的资金交到证券公司的手中,任其购买较大风险的股票,使得一旦股市行情变化,股价下跌,资金就会大量缩水,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带来的将是巨大的损失。
(3)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目标存在误解。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但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往往会被管理者误解为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不关心,也不关心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情况,使得住房公积金没有被盘活,降低了住房公积金的收益。
(4)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较低。当前,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机构已经逐步调整到位,我国各个地区以省、自治区*所在的市以及直辖市和其他地区的市为中心成立了管理机构,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开始逐步走向规范,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当前我国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还不够高,很多的住房公积金还只是沉淀在银行,有些地方存在将住房公积金放在股市、贪污等违法违规现象。
二、提高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水平的对策建议
针对住房公积金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1)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内部制度建设,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离不开管理部门的科学管理,科学管理来源于科学制度,科学制度是住房公积金提升价值的首要保障。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体现在公积金的筹集和使用上,资金流转环节操作的复杂性和连贯性决定了财务风险级别的增加。所以,只有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制度建设,才能有效降低住房公积金的运营风险,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平。
(2)保证公积金账户管理的独立性。首先,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一个基本的结算账户,对财政部门划拨经费和其他往来款进行统一管理,各个科室不能私设银行账户;其次,实行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允许随意将本单位的资金借给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再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财务人员应该将各项收入立即入账,对现金收入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也不得白条抵库,所有的货币资金要做到日清月结。另外,财务人员在对任何一笔资金的收付进行处理时,都要按照申请、审批、收付、记账以及复核等相应程序及时进行处理或者及时向财政进行结报。
(3)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提高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水平。全面预算能够对公积金的合理运用进行有效控制,降低运行成本。在实施预算的过程中,应该对实际核算的结果与预算管理实施差异分析,以此制定*措施,干预公积金财务管理,使其在正确的预算方向上继续运转并对以后的预算管理工作方向进行指导。进行预算管理的结果分析和评价,制定奖惩措施保证预算管理的可持续和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我国住房公积金的财务运作模式当前还存在很多问题,使用机制不健全、收缴困难等都给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带来了一些不利影响。为此,应该运用互助机制、长期法则和大多数法则,扩大公积金的覆盖面,吸收更多社会成员加入住房公积金,从静态收缴模式转变为动态收缴模式,创新公积金的财务管理模式,逐步实现住房公积金的高效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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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9 15:38
可以做过住房公积金备查帐簿啊!还有一个就是可以和贷款时间金额和利率联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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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9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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