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中,定金和订金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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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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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5-19 15:10
定金类似于一种保证合同,带有一定惩罚性质,交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则会被没收定金,接纳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则要双倍返还。
订金则类似于预付款,不具有什么法律规定的惩罚性。
规范来讲区别主要是:
一、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二、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三、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
四、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