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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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7:51
法律分析: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司法实践中一般将因不可抗力和有正当理由超过六十天,作为仍然可以受理的事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