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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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3 06:42
本公司原称“牡丹江天宇股份有限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经黑龙江省经济*改革委员会以黑体改复[1993]431号文件批准,由原牡丹江造纸厂(现已改制更名为“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主要生产经营性资产出资,联合哈尔滨卷烟厂、延吉卷烟厂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1994年3月6日在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营业执照。
1996年12月13日,黑龙江省经济*改革委员会以黑体改复[1996]107号文件确认牡丹江天宇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化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7月16日,黑龙江省经济*改革委员会以黑体改复[1998]39号文件批准“牡丹江天宇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1998年12月16日被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1999年3月被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并于1999年6月和8月相继通过国家科技部和中国科学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本公司现在是国内最大的卷烟配套系列用纸制造商,被国家烟草总公司确定为卷烟辅料生产基地。2000年12月18日至2000年12月28日,本公司以上网定价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7.09元,并于2001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公司现有注册股本为1.4亿元。2005年11月25日,本公司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