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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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8 08:57
在部队里团级干部依据《中国人民*军官*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摘要):
正团职(副旅职):上校、中校;
副团职:中校、少校;
在团级干部转业到地方的,那么就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军官退出现役,国家采取转业、复员、退休等办法予以妥善安置。作转业安置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作复员安置的,按照有关规定由安置地*接收安置,享受有关就业优惠*;符合退休条件的,退出现役后按照有关规定作退休安置。
在以往军转传统和现在转业计划安置过程中,正团级干部转业到地方的依据计划安置到行政机关的,那么就会依据处级待遇安置,其转业到岗初期还是要降低一级(副处级)担任领导职务(待遇还是正处级待遇,副团级以此类推);其原因有:
1、我们国家 1955 年是新中国诞生的第六年,在借鉴原苏联管理模式和经验的荃础上,在全军实行*制的同时,在全国地方、军队实行行政级别工资制。行政级从1 级到24 级。其中就有11级、12级行政等级的部队正师级(大校)干部与地方副厅级、副地级干部同等薪资,13级行政等级的部队副师级(上校)干部与地方正处级、正县级干部同等薪资,14级、15级行政等级的部队正团级(中校)与地方副处级同等薪资,16级行政等级的部队副团级(少校 )与地方副处级、副县级同等薪资;
2、改革开放前后,军队强军精兵、百万大裁军以后,正团级依照规定为上校、中校*的干部,在地方只有机关、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才有行政等级的情况下,按照国家、均为计划转业的正团级干部依照我国历久年度的应用实践,安置为地方正处级岗位;
3、由于地方与军队工作环境、范围、专业的完全不一的,正团级干部安置为地方正处级岗位的(其它行政等级类推),势必造成对地方工作的影响,所以在部队干部转业历史上,一贯实行的待遇相等,降一级岗位工作的方法;
4、待遇相等,降一级岗位工作,对于军队转业干部也是一种激励措施,使得军队干部放下架子、努力学习专业的同时,也与地方部门的领导、同事有一个广阔的沟通、交流平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部队团级干部已经是处级公务员(高于主任科员的等级)的,那不再需要经历公务员资格考试,直接进入公务员岗位。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8 08:58
也不小了,到地方是副*,副*,可能入常。有人一辈子都是科员。如果年龄不大,四十岁以下,那可以说前途无量,超做好股。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8 08:58
团级和县级是平级,不过真正安排级别要降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8 08:59
挺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