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09 04:44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22:28
共同赡养人中有去世的,确实难以合理选择扣除额,主因*来得太匆忙,有待明年有更具体的细则和解读。有些地方根据去世人员的年龄来定,未成年人去世,可不计入共同赡养人的范畴,属于成年人去世,刚要算共同赡养人中的一员。虽然有些不合理,但可暂明确一个标准,避免混乱。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22:28
税务部门是有明确答复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22:29
这种情况较悲摧,小的时候未享受独生子女待遇,到五十岁左右成为独生子女,要独自瞻养老人,老人与子女国家也没有相关*,望国家能尽快填补空白。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22:29
今年是首次试行,而且*施行略显匆忙,很多细则感觉上都没有全部完善,今后我想会一一完善的。象些类问题根本没有提及,相信慢慢会出来补充条例或补充细则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22:30
对于非独生子女以及这种特殊情况,不理解为什么要有1000/人/月的封顶,根本无从约定或者均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