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契丹丧葬习俗的书籍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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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8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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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29 00:33
文献记载:
《旧五代史·契丹传》:“[ 耶律德光 ]次于 栾城县 杀胡林 之侧…… 契丹 人破其尸,摘去肠胃,以盐沃之,载而北去,汉人目为‘帝羓’焉。”
《说郛》卷八引 宋 文惟简 《虏廷事实》:“[ 契丹 ]富贵之家,人有亡者,以刃破腹,取其肠胃,涤之实以香药盐矾,五彩缝之,又以尖苇筒刺于皮虏,沥其膏血且尽,用金银为面具,铜丝络其手足。 耶律德光 之死,盖用此法,时人目为帝羓,信有之也。”
书归正传!话说……,下文引自张邦炜《辽宋西夏金时期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
契丹族的原始葬俗是先*,后火化。《北史》卷94《契丹传》、《隋书》卷84《北狄传》最早记载了这一风俗,两书有关文字完全相同:
父母死而悲哭者,以为不壮,但以其屍置於山树之上,经三年後,乃收其骨而焚之。
按照他们的习惯,父母死不仅不“悲哭”,而且酌酒高唱祭歌:
冬月时,向阳食;夏月时,向阴食;[1]我若射猎时,使我多得猪鹿。
此后,两《唐书》、两《五代史》的记载与此大体相同,只是文字略有出入。如《旧唐书》卷199下《契丹传》称:
子孙死,父母晨夕哭之。父母死,子孙不哭。
《新唐书》卷219《契丹传》强调,契丹人“死不墓”。这些习俗长期传承,相当稳定。直到南宋末年,叶隆礼《契丹国志》卷23《国土风俗》仍一字不改地照抄《北史》和《隋书》,并同样无端指责:“其无礼顽嚣,于诸夷最盛。”其实,这一习俗与契丹当时较为原始的社会制度相适应,反映了契丹人的经济生活早期以游猎为主。契丹族虽然“死不墓”,但把火化后的遗骨集中埋葬于黑山即木叶山(在今内蒙巴林右旗境内)。《辽史》卷53《礼志下·嘉仪下》载:
冬至日国俗,屠白羊、白马、白雁,各取血和酒,天子望拜黒山。黒山在境,北俗谓国人魂魄,其神司之。
契丹族始终保存着拜黑山礼即“祀木叶山之仪”,[2]人们面向此山祭拜祖先亡灵。
契丹族“死不墓”的习俗,在辽朝建立前后逐渐被破除。据《辽史》卷1《太祖本纪上》记载,阿保机即汗位后7年(813),曾“省风俗”,“定吉凶仪”。其重点之一在于吸收汉族丧葬礼仪,改革契丹丧葬旧俗。辽朝建立特别是统治燕云地区以后,契丹人造坟墓、立墓碑之风大盛,并往往按照儒家伦理道德规范,或夫妻合葬,或归葬祖坟。辽太祖祖陵、太宗怀陵、世宗显陵、穆宗怀陵(系袝葬)、景宗乾陵、圣宗永庆陵、兴宗永兴陵、道宗永福陵,规模都很大,墓前置俑像、瑞兽,建立祭殿,树立碑刻,墓地禁止采猎,并设置州城守护陵墓。如祖州、怀州、庆州(均在今内蒙巴林左旗境内)便分别是为守护祖陵、怀陵、永庆陵而设。史称:
契丹遗俗,既葬必守坟。[3]
但契丹族的葬俗仍有以下几个特点。[4]
其一,有墓而无棺。考古工作者在辽墓中,很少发现木棺、石棺。由于契丹的习俗是葬不用棺,以致宋刑部郎中章频在重熙三年(1034)正月出使辽朝,死于辽朝境内的赀濛馆,无法找到棺材,只能“以锦车驾橐驼载至中京”,到达都城后才“敛以银饬棺”。[5] 辽代的葬尸墓一般置死尸于尸台或尸床上,如1954年在辽宁赤峰大营子村附近发掘的辽驸马赠卫国王墓便无棺,只因墓主人是契丹贵族,其尸床相当豪华,尸床上悬挂着绣花帷幔。[6]
其二,杀牲并殉人。在契丹贵族的墓葬中,不仅有金银珠宝之类的珍贵随葬品,而且杀牛马驼羊,祭祀死者。此风愈演愈烈,辽圣宗不得不在统和十年(1021)正月,“禁丧葬礼杀马,及藏甲胄、金银、器玩。”[7]辽兴宗又在重熙十一年(1042)十二月,重申“禁丧葬杀牛马及藏珍宝”,并在次年六月下诏规定:
世选宰相、节度使族属及身为节度使之家,许葬用银器,仍禁杀牲以祭。[8]
可是,这些禁令收效甚微。更有甚者,辽代始终存在人殉。如神册二年(917)四月,辽太祖的弟媳涅里衮死时,奴女古、叛人曷鲁只被活埋于其圹中;[9]天显二年(927)七月,辽太祖死,人殉“以百数”,皇后述律氏“屡欲以身为殉,诸子泣告,惟截其右腕,置太祖柩中”,因而人称“断腕太后”;[10]统和元年(983)二月,安葬辽景宗,“以近幸朗、掌饮伶人挞鲁为殉”。[11]此外据记载,景宗第三女延寿奴“出猎,为鹿所触死”,她的母亲萧皇后“即缢杀[其夫]肯头以殉葬”。[12]
其三,保存尸体,手段独特。文惟简《虏廷事实·丧葬》[13]载:
其富贵之家,人有亡者,以刃破腹,取其肠胃涤之,实以香药盐矾,五彩缝之。又以尖韦简刺于皮肤,沥其膏血且尽。
这种腌尸、干尸的办法,辽太宗死时曾采用。据《旧五代史》卷137《契丹传》记载,大同元年(946)四月,辽太宗在攻打后晋的归途中,暴死于栾城(今属河北)杀胡(或作狐)林,其尸体被其随从如此处理:
契丹人破其尸,摘去肠胃,以盐沃之,载而北去,汉人目之为“帝羓”焉。
另据刘跂《暇日记》[14]记载,耶律建在大安八年(1092)正月出使北宋,死于滑州(治今河南滑县东),随从“倒悬其尸,出滓秽口鼻中,又以笔管刺皮肤出水,以白矾涂尸令瘦,但令支骨以归。”北宋*按照契丹习俗,赐“水银、龙脑以殓。”[15]张舜民《画墁录》也有类似记载,并称此乃契丹“贵人礼”。[16]
其四,穿铜丝网衣,盖金属面目。据《虏廷事实·丧葬》记载,契丹富贵之家如此保护尸体:
用金银为面具,铜丝络其手足。
公主下嫁时,在各种赏赐物品中,有“覆尸仪物”,[17]大概便与此有关。这一习俗已被考古发现证实,在辽墓中出土了大量的用铜丝编织而成的网状丧服,包括衣、裤、手套、足套、头套及全身衣套。[18]对于这一丧俗的形成原因,学者推测甚多,诸如防止尸骨散乱、保护尸体不朽、避免灵魂受害、出自宗教信仰等等,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值得注意的是,辽朝建立以后,契丹早期*的习惯虽然被破除,但火化的风俗并未改变,先火化、再土葬者为数甚多。如检校太师王说死后,其遗体便是这样处理。李度在《王说墓志铭并序(统和二十四年)》中说:
焚殡之,礼也。[19]
因而元朝人王恽将火葬称为“契丹遗风”。[20]在已发掘的数百座辽墓中,火葬墓占三分之一。[21]火葬者的骨灰,有的被置于尸台上或墓室正中,有的用陶罐或石棺储存。
注 释
[1]“夏月时,向阴食”六字,据《通志》卷200《契丹传》及《新五代史》卷72《四夷附录一》补。
[2][7][8][9][11][17]脱脱等:《辽史》卷116《国语解·帝纪》;卷134《圣宗本纪四》;卷19《兴宗本纪三》;卷1《太祖本纪上》;卷10《圣宗本纪一》;《辽史》卷52《礼志五·嘉仪上》。中华书局1974年点校本。
[3]徐松辑:《宋会要辑稿》蕃夷2之5。中华书局1957年影印本。
[4]参看贾洲杰:《契丹丧葬制度研究》,载《内蒙古大学学报》1978年第2期。
[5]脱脱等:《宋史》卷301《章频传》。中华书局1977年点校本。
[6]参看前热河省博物馆筹备组:《赤峰县大营子辽墓发掘报告》,载《考古学报》1956年第3期。
[10]叶隆礼:《契丹国志》卷13《太祖述律皇后传》。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点校本。
[12][15]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5咸平六年七月己酉;卷469元祐七年正月乙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影印本。
[13][37]见陶宗仪等编:《说郛》卷8;卷36。北京市中国书店1986年影印涵芬楼本。
[14]见陶宗仪等编:《说郛》卷27。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影印宛委山堂本。
[16]张舜民:《画墁录》。《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8]参看马洪路:《契丹葬俗中的铜丝网衣及其有关问题》,载《考古》1983年第3期。
[19]见陈述辑校:《全辽文》卷5。中华书局1982年版。
[20][23][28]王恽:《秋涧集》卷84《论中都丧祭礼薄事状》。《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21]参看杨晶:《辽代的火葬墓》,载陈述主编《辽金史论集》第3辑,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