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提取后(离职超3个月),到新单位能重新办理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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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1 12:18
住房公积金账户是一种专用的银行账户,与银行结算账户(包括平时所说的基本户、一般户)不同。在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时不要与结算账户混淆。应先去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手续,然后去选定银行办理开户。账号为9位或12位。
销户后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重新开通的,具体建议您联系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详询。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07-27,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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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1 12:19
鉴于您说的情况,应找原单位办理撤户手续或者把原账户上的全部公积金转移到新单位,然后在新单位申请提取。
但前提是有购房手续或者房屋大修或者承租公房合同才可以使用和提取公积金,而不能因私使用公积金。如果您到其他省市工作,凭新单位入职证明也可以办理深圳公积金的全额提取。
最后一条,如果按正常手续提取了公积金,到深圳新单位仍然可以继续开设公积金新账户,不会有困难也没有负面影响,只要新单位给每个员工都缴纳住房公积金,您也不会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