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14:41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5:40
“疏”即疏通之意。这种体例最早起于南北朝时的“义疏”,梁朝皇侃在《论语义疏》的序中分析其特点是“引取众说,以示*”。到唐代,对于汉人的经解,唐人看起来已不甚明了,于是出现“疏”这种新的注解形式,疏不仅给正文作注释,而且还给前人的注解作注释,形成了经、注、疏三个层次。一般来说,疏不违反注的意思,所谓“疏不破注”。唐代官修的义疏称为“正义”,如孔颖达的《五经正义》及后来的《七经正义》。私人的注释之作仍称“疏”,如贾公彦的《周礼疏》、《仪礼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