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08 19:25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09:30
现实困惑
黄某与一家化学医药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该公司以劳动合同统一管理、防止公司资料外泄为由,规定签订的劳动合同由公司管理,公司员工手中不能留有合同。该公司的做法是合法的吗?
律师答疑该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无论基于何种理由,公司也无权将属于劳动者的合同文本扣留。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法理荟萃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就自己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以及其享有福利待遇等直接的证明依据。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09:31
违法行为 劳动合同应当是 用人单位一份 劳动者一份 有的劳动合同还得给劳动部门备用一份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