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16:38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8:12
特殊情况下*普通*的税率那栏可勾选免税。
特殊规定: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机动车销售统一*票面内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7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销售免征*的机动车,通过机动车销售统一*税控系统开具时应在机动车销售统一*“*税率或征收率”栏选填“0”。
机动车销售统一*“*税率或征收率”栏自动打印显示“***”,“*税额”栏自动打印显示“******”;机动车销售统一*票面“不含税价”栏和“价税合计”栏填写金额相等。
2、 《福建省国税局关于*纳税人适用免征*规定若干管理事项的公告》(福建省国税局2014年第3号公告)第四条规定:纳税人发生适用免征*规定的应税行为,不得开具专用*,应按规定开具*的普通*,其中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普通*时,“税率”栏选择“0”。
扩展资料
纳税人销售零税率货物或者服务和无形资产既然有纳税义务,同样具有抵扣税额的权利,从形式上表现为取得*专用*认证抵扣后,再退给纳税人在各个流转环节已缴纳的税款。
主要是指对规定的出口货物和应税服务除了在出口环节不征税外,还要对该产品和应税服务在出口前已缴纳的*进行退税,使该出口货物及应税服务在出口时完全不含*,从而以无税产品进入国际市场。
具体表现为:不征收、可抵扣、可退税。
当然,如果纳税人销售零税率货物或者服务和无形资产,采用简易计税办法计税,则只能免,不能抵,不能退。
纳税人销售货物和服务适用零税率,不是税收优惠,是法定征税行为。在开具*时,可以选择税率为“0%”进行开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税服务适用*零税率和免税*的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8:12
*普通*的税率栏应当选择与销售商品相适应的税率,如果销售的是免税商品是不能开具*专用*的,因为其*进项税额是不能抵扣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8:13
上面有个价格,点一下,就不用选免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