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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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4:44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提问的内容属于刑法贪污贿赂罪的内容。
一、《刑法》第三百八十四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二、挪用*的立案标准为,(1)挪用*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2)挪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符合其中一项便可以立案。
三、至于量刑标准,从法律规定可见,挪用*罪因为*的性质、挪用数量、挪用后的非法活动等存在差别,具体的处罚也不同。一般的挪用*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存在挪用*进行犯罪活动、数额巨大不退还等情节严重情形,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被挪用*的性质特殊,也会加重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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