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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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23:15
一、办理条件:
已经申报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员,应当发给居住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本人申请,可以发给居住证:
(1)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
(2)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
(4)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二、所需材料:
1、居住证相片回执。
*群众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
2、身份证明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工作单位或居(村)委出具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1)居住在出租屋的,提供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出租屋主(或出租人)出具的居住证明等材料;
(2)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用工(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3)居住在居民家中(亲友房屋)的,提供屋主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包括居住地址及拟居住的时限),以及屋主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记载的地址要与居住证*申请人居住地址相一致),或屋主房产证明材料等;
(4)居住在自购房屋的,提供房产证明材料等;
(5)居住在工地工棚的,提供用工(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6)其他有效的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4、其他证明材料。
泛指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居(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须注明合同期限)。
三、办理流程:
1、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居委会填写《广州市居住证申领表》;
2、居委会工作人员审核合格打印《领证通知单》交申领人;
3、申领人持《领证通知书》到居委会领取《临时居住证》。
四、办理时间:
从受理审核通过之日起计算,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
五、办理地点:
到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窗口。
点击可查看:广州各区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汇总表一览
六、办理费用:
首次领证实行免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