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15:22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0:01
依据《*》、《地方组织法》我国行政机关有如下层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
3、市、市辖区、县、自治县
4、乡、民族乡、镇。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第三个层级“市”并不是我们日常所说的如“河北省石家庄市”的市,而是“不设区的市”即县级市。我们常说的实际是省与县之间被我们称为地级的市。
我们所说的市,是出于打破城乡二元社会体系考虑 , 1982年中*共*中*央第 51号文发出了改革地区*、实行市领导县*的通知, 从江苏省试点产生的。随后中*央又发出 《关于地市州党*政*机关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 》, 要求 “积极试行地、市合并 ”, 并把此作为 1983年地方政*府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从此 , 市管县*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
因此,地级市在宪*法上的合理性,一直在讨论。从法律上说,我国行政层级分为如上四级。但实际中,地级市 265个之多,所以如果算上它就应当是5级行政层级。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0:01
依据《*宪*法*》、《地方*组*织*法》我国行政机关有如下层次: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0:02
*、省(直辖市)、市、区(县),你是说这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