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积金追缴和补缴 怎么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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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8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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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4 06:32
你好,简单来说就是追缴是之前应缴不缴的,个人对单位的追缴。补缴就是应缴,但是忘记缴纳的,有遗漏的,补上。性质不同,具体如下:
公积金追缴:1、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履行公积金从缴存、提取、保值、增值、监督、处罚等全过程的管理职能;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履行;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由此可见,国家已将处罚的职能授予管理中心,该中心是行使处罚权的惟一单位。如果管理中心不依法责令单位缴纳,劳动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起诉管理中心行政不作为。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其法定义务;而对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其法定管理权属为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你可以依法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调查属实后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用人单位提出限期缴纳通知书。如还不缴纳,依法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地方人民*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公积金补缴, 单位集体补缴当前住房公积金年度前几个月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管理部按汇缴业务程序办理集体补缴以前住房公积金年度的公积金、职工个人漏缴的公积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