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上海长期居住证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23:23

我来回答

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2 09:56

居住证申办指南

1、办理居住证的具体*依据有哪些?

主要依据包括《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上述文件可以在上海市*门户网站上查询。

2、居住登记到什么地方办理?

境内来沪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到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 

3、办理居住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填写《居住登记信息表》;

(2)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3)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4、居住登记有效期限有多长?

居住登记有效期一年,逾期须重新办理。

5、在居住登记有效期内,居住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怎么办?

已办理居住登记的来沪人员居住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如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民族、户籍地址等信息变更的,需提供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公民身份号码变更的还需提供户籍地*机关出具《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同时出示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凭证》。

6、居住登记、居住证申领等可以代办吗?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由监护人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办居住证相关事项,同时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监护关系证明材料。

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满65周岁及以上)、残疾人,可以由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办居住证相关事项,同时提供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委托书。残疾人的,应同时提供相应的残疾人证。

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办居住证相关事项的,可以由社区综合协管队员上门采集申请人的人像信息。

7、哪些人可以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依据本办法申领居住证。

8、没有办理居住登记,可以申办《上海市居住证》吗?

不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6个月的境内来沪人员,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到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居住证》。

9、《上海市居住证》的主要功能是什么?

(1)作为《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居住的证明;

(2)记录持证人基本情况、居住地变动情况等人口管理所需的相关信息;

(3)办理和查询个人积分,办理卫生计生、社会保险、教育等方面的个人相关事务。

10、《上海市居住证》到哪里申领?

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11.申办《上海市居住证》需提供哪些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12、《上海市居住证》办理对*各部门有哪些时限要求?

(1)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申办材料移送所在地*派出所。

(2)*派出所收到申办材料后,应当在6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后台比对完成核定。

(3)对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申领条件之一的,*制证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

13、如何领取《上海市居住证》?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门制作的《居住证》后,会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申请人领证时应交回《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和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14、办理《上海市居住证》要收取什么费用?

境内来沪人员首次申领《上海市居住证》的,免收工本费。因个人原因重新申领或者换领、补领《居住证》的,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向申请人收取证件工本费,并出具全市统一的定额收据。

15、《上海市居住证》的签发机关是哪个部门?

《居住证》由申请人居住地*分局签发。

16、《上海市居住证》卡面有哪些信息?

《居住证》的载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近期照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签发日期和签注有效期限等。

17、居住证持证人居住地址等登记信息发生变化了怎么办?

持证人的居住地住址等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30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18、居住在违法建筑内可否办理居住登记、居住证?

居住在违法建筑或者有违法居住行为的,不予办理居住登记、《居住证》。

19、《上海市居住证》是否需要签注?

《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

20、《上海市居住证》如何办理签注?

持证人应当在《居住证》签注期限届满之前的30日内,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并携带本人《居住证》。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居住证明。

21、《上海市居住证》未按规定办理签注会有什么影响?

持证人逾期未签注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

在逾期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在逾期60日后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重新计算。

22、哪些情形下《上海市居住证》会被注销?

(1)持证人在申办时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居住证》的;

(2)持证人情况发生变更且不符合《居住证》办理要求的;

(3)持证人已转办本市常住户口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注销的情形。

23、《上海市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该怎么办?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持证人应当凭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明,及时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换领、补领手续。证件丢失的,可以同时办理挂失手续。

对符合《居住证》换领、补领条件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在信息系统中提出制证申请,由*门重新制证。

24、《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修订后,持有的原《上海市居住证》和《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是否继续有效?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修订后,原《上海市居住证》和《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

原《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签注的,按照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规定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有效期满后不再续办,持证人可以在有效期内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25、如需了解居住证积分制度的内容,请拨打热线电话:12333,向市*门咨询。

扩展资料:

上海市居住证是允许人在上海居住的证明。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有特殊才能的国内外人员,以不改变其户籍或国籍形式到上海工作或创业的,可依规定申领的居住证件。

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的暂住证制度,*了农民工等流动人口在诸如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权利,暂住证管理的不良后果日益显现。长期以来,取消、废止暂住证的呼声一直不断。中国一些地方开始先行先试,把居住证取代暂住证作为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的过渡性手段。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上海市居住证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2 09:56

居住证申办指南

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

1.办理居住证的具体*依据有哪些?

主要依据包括《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上述文件可以在上海市*门户网站上查询。

2.居住登记到什么地方办理?

境内来沪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到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 

3.办理居住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填写《居住登记信息表》;

(2)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3)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4.居住登记有效期限有多长?

居住登记有效期一年,逾期须重新办理。

5.在居住登记有效期内,居住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怎么办?

已办理居住登记的来沪人员居住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如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民族、户籍地址等信息变更的,需提供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公民身份号码变更的还需提供户籍地*机关出具《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同时出示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凭证》。

6.居住登记、居住证申领等可以代办吗?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由监护人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办居住证相关事项,同时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监护关系证明材料。

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满65周岁及以上)、残疾人,可以由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办居住证相关事项,同时提供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委托书。残疾人的,应同时提供相应的残疾人证。

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办居住证相关事项的,可以由社区综合协管队员上门采集申请人的人像信息。

7.哪些人可以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依据本办法申领居住证。


8.没有办理居住登记,可以申办《上海市居住证》吗?

不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6个月的境内来沪人员,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到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居住证》。

9.《上海市居住证》的主要功能是什么?

(1)作为《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居住的证明;

(2)记录持证人基本情况、居住地变动情况等人口管理所需的相关信息;

(3)办理和查询个人积分,办理卫生计生、社会保险、教育等方面的个人相关事务。

10.《上海市居住证》到哪里申领?

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11.申办《上海市居住证》需提供哪些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12.《上海市居住证》办理对*各部门有哪些时限要求?

(1)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申办材料移送所在地*派出所。

(2)*派出所收到申办材料后,应当在6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后台比对完成核定。

(3)对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申领条件之一的,*制证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


13.如何领取《上海市居住证》?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门制作的《居住证》后,会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申请人领证时应交回《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和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14.办理《上海市居住证》要收取什么费用?

境内来沪人员首次申领《上海市居住证》的,免收工本费。
因个人原因重新申领或者换领、补领《居住证》的,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向申请人收取证件工本费,并出具全市统一的定额收据。

15.《上海市居住证》的签发机关是哪个部门?

《居住证》由申请人居住地*分局签发。

16.《上海市居住证》卡面有哪些信息?

《居住证》的载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近期照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签发日期和签注有效期限等。

17.居住证持证人居住地址等登记信息发生变化了怎么办?

持证人的居住地住址等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30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18.居住在违法建筑内可否办理居住登记、居住证?

居住在违法建筑或者有违法居住行为的,不予办理居住登记、《居住证》。

19.《上海市居住证》是否需要签注?

《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

20.《上海市居住证》如何办理签注?

持证人应当在《居住证》签注期限届满之前的30日内,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并携带本人《居住证》。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居住证明。

21.《上海市居住证》未按规定办理签注会有什么影响?

持证人逾期未签注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

在逾期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在逾期60日后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重新计算。

22.哪些情形下《上海市居住证》会被注销?

(1)持证人在申办时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居住证》的;

(2)持证人情况发生变更且不符合《居住证》办理要求的;

(3)持证人已转办本市常住户口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注销的情形。

23.《上海市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该怎么办?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持证人应当凭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明,及时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换领、补领手续。证件丢失的,可以同时办理挂失手续。

对符合《居住证》换领、补领条件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在信息系统中提出制证申请,由*门重新制证。

24.《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修订后,持有的原《上海市居住证》和《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是否继续有效?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修订后,原《上海市居住证》和《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

原《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签注的,按照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规定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有效期满后不再续办,持证人可以在有效期内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25.如需了解居住证积分制度的内容,请拨打热线电话:12333,向市*门咨询。

扩展资料: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沪府令58号)

(2017年11月27日上海市*令第58号公布)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保障境内来沪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人口服务和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申办、发放、使用以及积分管理等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职责分工)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办法组织实施的综合协调。

*门负责居住登记及《居住证》证件等相关管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居住证》积分等相关管理。

教育、卫生计生、工商、税务、住房城乡建设、民政、经济信息化、司法、科技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本办法相关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各区*负责本办法在其行政区域内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事处、镇(乡)*设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门的委托,具体承担居住登记、《居住证》办理工作。人才服务中心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具体承担《居住证》积分办理工作。

第四条(信息共享)

本市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

*、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计生、工商、民政、经济信息化等部门应当推进部门之间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交换,实现境内来沪人员居住房屋、就业登记、社会保险、《居住证》积分、学籍和学历、工商登记、婚姻登记等人口服务和管理相关信息的共享应用。

第五条(居住登记)

境内来沪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

第六条(主要功能)

《居住证》具有下列主要功能:

(一)作为《居住证》持有人(以下简称持证人)在本市居住的证明;

(二)记录持证人基本情况、居住地变动情况等人口管理所需的相关信息;

(三)办理和查询个人积分,办理卫生计生、社会保险、教育等方面的个人相关事务。

第七条(载明内容)

《居住证》的载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近期照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签发机关、签发日期和签注有效期限等。

第八条(受理机构)

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

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第九条(申办条件)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依据本办法申领《居住证》。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条(受理与补齐)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同时将材料移送*门;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第十一条(信息比对)

*门通过本市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对申办材料进行信息比对;必要时,可以将有关材料移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教育等相关部门核验。

第十二条(签发、制证、领证)

《居住证》由*门签发。

对符合办理条件的,*门应当自受理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制作《居住证》。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的,制发《居住证》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居住证》制作完毕后,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第十三条(信息变更)

持证人的居住地住址等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30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办理签注)

《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持证人应当在其《居住证》每届满1年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

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

第十五条(换领、补领)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持证人应当及时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换领或者挂失、补领手续。

第十六条(注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关部门认定后,由*门办理《居住证》注销手续:

(一)持证人在申办时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居住证》的;

(二)持证人情况发生变更且不符合《居住证》办理要求的;

(三)持证人已转办本市常住户口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注销的情形。

第十七条(基本公共服务)

持证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享有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并享受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义务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六)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第十八条(便利措施)

持证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享受下列便利:

(一)办理出入境证件;

(二)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机动车登记;

(四)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五)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或者考试、职业资格考试;

(六)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七)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便利。
第十九条(动态调整)

市、区*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为持证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持证人享受的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

*、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通过*网站、宣传手册等形式主动公开相关公共服务的具体项目、申请条件、基本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为持证人享受各项公共服务提供便利。

第二十条(积分管理)

本市实行《居住证》积分管理。

《居住证》积分管理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持证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分值;随着持证人在本市居住年限、工作年限、缴纳社会保险年限的增加和学历、职称等的提升,其分值相应累积。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第二十一条(积分指标体系)

《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包括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社会保险年限等基础指标,并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人口服务管理需要,设置加分指标、减分指标、一票否决指标。各指标项目中根据不同情况划分具体积分标准。

第二十二条(积分指标体系的拟定和调整)

《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教育、卫生计生、*、工商、税务、住房城乡建设、经济信息化等部门拟定,并报经市*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中的指标项目、积分标准以及标准分值,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人口服务管理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第二十三条(积分申请和办理)

持证人申请积分的,应当根据《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委托其单位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后,应当将积分材料转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审核属实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按照《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积分,并告知申请人积分情况。

第二十四条(转办常住户口)

持证人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服务)

有关行政机关以及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职责,为境内来沪人员办理《居住证》和积分、查询相关信息、享受相关待遇等提供服务和方便,不得刁难、推诿、拖延。

第二十六条(信息保密)

有关行政机关以及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对在《居住证》服务和管理工作中获悉的境内来沪人员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或者违法查询、使用持证人信息。

第二十七条(指引条款)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居住证暂行条例》等法律、行*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行政责任)

有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单位依法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一)在办理《居住证》和积分过程中,刁难申请人或者推诿、拖延的;

(二)在办理《居住证》和积分过程中或者为持证人查询相关信息、提供相关待遇时,违法收取费用的;

(三)在对申请人进行积分或者材料核定时,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四)泄露或者违法查询、使用持证人信息的。

第二十九条(提供虚假材料的法律责任)

个人在申办《居住证》、申请积分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由*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罚,有关失信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申请积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在代办积分申请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关失信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代办积分申请。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法律救济)

个人和单位认为相关行政机关在《居住证》服务和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持证人的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者无法代办积分申请的,持证人可以直接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单位改正或者直接受理。

第三十一条(过渡条款)

本办法实施前已办理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本办法实施后,《居住证》有效期期满需要签注的,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办理;其中,已办理积分且持证人情况未发生变化的,可不再重新申请积分。

第三十二条(境外人员规定)

对在本市居住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及台湾地区居民等的居住登记及证件管理,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工本费)

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居住证》工本费的标准,由市财政部门、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第三十四条(实施细则)

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2013年5月28日上海市*令第2号公布的《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参考资料:

上海市社会保障和市民服务信息中心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2 09:56

(一)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二)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2.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3.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门认定的父*女关系的证明;
4.来沪就读、进修的,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第五条(受理)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对来沪人员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指导申请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并确认后签字,同时核对材料是否齐全。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2 09:57

 (一)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二)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2.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3.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门认定的父*女关系的证明;
  4.来沪就读、进修的,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第五条(受理)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对来沪人员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指导申请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并确认后签字,同时核对材料是否齐全。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2 09:58

身份证,户口本,社保缴纳证明,居住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到街道去办理。你这种带上结婚证。
你有两种方法可以办理上海户口.1. 你老婆是上海户口的话,你们结婚7年后你的户口就可以随迁的.2. 累计办理7年的上海市居住证, 满7年后申请居转户.你的居住证过期的可以补办.以前上海市*是居住证过期的只能重新办理.但是,最近*有些变化, 以前办过居住证的人只能延期.只要你有9个月的在沪社保缴费记录就可以了.其他,劳动合同, 房产证明这些都和正常的延期手续一样的.以上信息希望可以帮到你.
上海如何办长期居住证

一、明确答案 在上海办理长期居住证,需要前往居住地所在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进行办理。办理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遵循一定流程,并满足相关条件。二、详细解释 1. 准备材料:办理长期居住证,需准备有效的身份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或纳税证明、近期照片以及其他可能...

上海办长期居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在上海办理长期居住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申请表:首先,你需要填写一份《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身份证明: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复印件,但需出示原件核验。 居住证明:如果你的现居住地址与登记地址不符,需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住房证明:若居住在自购住房,提供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

上海办理长期居住证都需要什么材料

1、填写《居住登记信息表》;2、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3、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等等。 一、上海办理长期居住证都需要什么材料 (1)填写《居住登记...

上海如何办理长期居住证

1.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2. 固定居住地址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3. 近期照片;4. 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二、前往办理地点 前往居住地所在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派出所办理长期居住证。三、详细流程 1. 现场登记:携带所需材料前往办理地点,进行现场登记。2....

上海长期居住证怎么办 上海市长期居住证办理条件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3、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1)居住在本人自购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自己买房)(2)居住在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上海居住证有效期

1. 上海居住证分为长期居住证和临时居住证两种类型。长期居住证的有效期通常为一年,而临时居住证的有效期则根据持证人的具体情况而定。2. 长期居住证的有效期为一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持证人可以在上海市享受与本市户籍人员同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若持证人需要续期,可在居住证到期前...

上海居住证有效期

对于长期居住证,其有效期一般为一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持证人可以在上海市享受与本市户籍人员同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如果持证人需要继续在上海居住,可以在居住证到期前向相关部门申请续期。对于临时居住证,其有效期则根据持证人的实际情况而定,一般较短。如果持证人需要继续在上海居住...

上海如何办理长期居住证

在上海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带着办理资料到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设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即可。办理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3)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

在上海办理6个月以上居住证明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2、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3、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三、上海长期居住证有什么好处?总的来说居住证可以享受上海市民待遇。缴纳4金...

上海居住证长期是多久

上海居住证长期是7年。上海居住证是上海市政府针对在上海长期居住的外地人口实行的一项政策。这种居住证主要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三种类型。其中,长期居住证的有效期最长,达到七年之久。这样的设置充分考虑到了持有人的居住意愿和生活需求,为其在上海的长期生活和工作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这种长期居住证对于...

怎么能拿到上海长期居住证 在上海办长期居住证需要什么 上海办长期居住证条件 上海投靠类长期居住证 上海居住证怎么变长期居住 上海永久居住证怎么办 外地人在上海居住证 十年前在上海办的居住证还能用吗 上海居住证如何补办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
狗狗吃饭为什么夹尾巴 平顶山公交几路到华延四季城 为什么狗狗夹紧尾巴 从新城区到光明路华延四季城怎么走 狗害怕时尾巴如何 您好,请问支原体感染。克拉霉素管用吗? 肺支原体阳性怎么治 为什么狗狗紧张自己的尾巴 狗狗害怕为什么夹尾巴 怎么上传文件创建下载地址 东方财富,科大迅飞,上海环境,三只股票的市盈率,市... 可以调美女身体的手机游戏 有什么手机游戏可以调节身材 在游戏中可以减肥增肥改变身材的游戏有哪些? 有什么游戏是可以自己设定人物肤色,发型,瞳色,... 有个3D网游好像有人族兽族,建人物时可以自己设定... 人物身形可以修改的网页游戏有哪些 有什么免费网游游戏可以调身材 可以调美女身体的手机游戏? 哪些单机游戏可以调节女角色胸部 可以捏脸捏身材的古风手游有哪些? 有什么可以设定人物身材的单机游戏 什么游戏可以调节身材? 可以改变人物胸和腿的手机游戏 什么游戏可以调人物的身体部位的大小? 求一个能调节人物身材的单机游戏,包括 腿长 胸围 ... 可以改变人物胸和腿的手机游戏是什么? 可以随意调节角色体型、体貌的网络游戏有哪些? 捏脸捏身材的手游有哪些? iphone12是什么时候出的? 哪个股市大神帮我看看 上海环境 这股怎么样,我朋... 上海哪个区环境适合常住 上海银行股票可以长期持有吗?上海银行股票明日走... 上海居住证短期和长期有什么区别?适用范围? 适合长期持有的股票有哪些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上海环境集团怎么样? 什么样的股票才适合长期持有? 上海机场股票适合长期持有吗 上海环境怎么样 上海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怎么样? 上海经济发展与环境影响的关系 上海的环境真的不好吗? 哪只银行股可以长期持有? 上海建工和浦东建设哪个股票可以长期持有啊? 科融环境能长期持有吗? 上海环境股票为什么不能融资买入? 上海落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是指连续满7年... 本田思域安全带语音提示怎么关闭? 如何关闭汽车安全带的提示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