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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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7 03:35
法律分析: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确定。根据此条规定,我们举证时*度是采用*指定举证期限、当事人约定举证期限为主,延期举证为补充的形式。此条规定有三个特点:
1、采用“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 义”相结合,既保护当事人申请延期的权利,同时又规定是否延期由人民*依职权确定。
2、申请延期次数具有任意性,即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不受任何*。
3、申请延期理由法定性和不确定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