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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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5 02:59
放眼全球文学领域,永远霸占着书架,从不冷场的,据我有限的眼界看到的,这十年来,只有一个作家做到了,那就是马尔克斯。
在我印象里,至今还没有哪一家新华书店,走进去会看不到马尔克斯的书。如果现在中国还有书店,里面居然连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都没有。大概类似于,一家超市里居然让人连矿泉水都买不到。
马尔克斯1927年生于哥伦比亚阿拉卡塔卡,2014年逝世,活了87岁,生命*。他在中国的书店,最霸道的一本书是《百年孤独》,基本是文艺青年默许的必读本。他的另外一本《霍乱时期的爱情》也是提升格调的利器,无论你是男女老幼,无论你是走在校园的走廊中,站在地铁的人群里,靠在村口的老槐树下,还是坐在开满紫罗兰的院子里,只要捧着这本书,文艺调调指数都会迅速飙升。
马尔克斯极其不简单,但并不限于他1982拿到的诺贝尔文学奖。要说拿奖,莫言也可以。这并不是他的专属。但是他最强大的有两点,足以成就他的永垂不朽。第一,他是作为“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影响了无数作家的写作。此后的作家,但凡提到“魔幻现实主义”,基本都要拜他为师。这其中,包括莫言、余华、苏童、格非这些老字号的牛人,这些作家早期的“先锋文学”,很大程度上,也是从他的“魔幻现实主义”借鉴脱化而来。第二,他曾云淡风轻间,开创了一段震惊世界文坛,里程碑式、史诗级别的小说开头式。也就是《百年独孤》里一开始那句伟大的开场白:
很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单是这一句话的开头,就让无数作家跪倒。此开头用一句话连贯了过去式、现在式、未来式,巧夺天工,才力惊人,至今还没人敢叫板。在这之后,还掀起了漫长的模仿热。直到今天,很多有名的作家,都在叙事结构上,模仿了这一段的套路。
相比较而言,很多作家的粉丝是读者,但马尔克斯的粉丝,很多却是作家。所以,如果综合评价,说马尔克斯是“作家中的作家”,不会有任何的不妥。凭借《百年孤独》纵横文坛,口碑,地位,销量,三要素相加得出的平均值,在整个国际,马尔克斯几乎没有对手。而且,他的书怎么印,都是精装版,光拿在手里都显得有腔调。相比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动不动就画满黄黄绿绿小人的蹩脚插图的“青少年版”,待遇好了太多了。
马尔克斯、川端康成、卡夫卡、村上春树、海明威是我心中的“前五强”,我大概在高中时接触到卡夫卡的《变形记》和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当时读卡夫卡,非常没有感觉。相反,读海明威,我却是拍着桌子叫,好!好!写得实在太好了!稍微晚一点,我读到川端康成的《伊豆的舞女》。我至今记得,那是一个在校的晚自习,头上日光灯照得人恍恍惚惚,我读着读着就把这篇读完了,当时觉得文风很清雅,像是一杯淡茶,但是读完后,有一种说不出的美感萦绕在心头,似有回甘,怎么也消不去。直到今天,这感觉仍经常在心头泛起。那是我第一次在作品里读到这么素雅而隽永的东西。
大学后,在校门外一家旧书店买了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读后发现,其实这就是日版的青春小说,只是涉及到的爱与性,更露骨,更坦然。在中国的青春小说里,基本打架、堕胎、逃课、抽烟都少不了,看起来很张扬,但关键的人性与情欲却写得畏手畏脚,反而有点假惺惺。村上春树好在不论写什么,都写得自然,能把最隐秘,难以启齿的事写得动人而温存,刺激感官,更刺激心灵。但当时我读那本书的状态或者时机不对,感觉也不太大,多少有点失望。
几年后,我再次遇到卡夫卡,不是读他的《变形记》,实际上,这篇小说我至今都没有完整读完。我读的是他的《乡村医生》。读这篇号称仿梦体小说代表作品的时候,瞬间被他的才华震惊到了。几乎是匪夷所思的写法,打破所有规律,自成一格,完全是把文字的组合能力,推向某种巅峰。我隐约觉得,这次遇见卡夫卡,就不会再分别了。
大学毕业之后,我买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读前100页,有不少惊喜。此后的篇章,怎么读,都感觉跳戏。我和一些人交流过,他们有的说,写得特别棒啊,是你读不懂吧?我能说什么呢,我总不能说马尔克斯写得不好吧。于是我也只能说,确实读不懂,读不进去。当时这本书特别火,几乎是文艺青年谈文学的时候,必然要提到的一本书。当时我已经养成了习惯,就是自己买的书,跪着也要看完。我就硬生生地看完了,然后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我觉得我跟马尔克斯应该是无缘了。
过了两年,我重读了《挪威的森林》,终于读出一些美好与感动,像是误会一个朋友,冰释前嫌。再看马尔克斯,我觉得马尔克斯火的势头应该平静下来了吧。但结果没有,直到今天,他还是特别得火。我想了想,真不对劲,地位、口碑和销量都能混成这样的文学大师,也是没谁了,我必须要搞明白他到底牛在哪里。于是,2016年的夏天,我又买了他的一本书,是《礼拜二午睡时刻》。
通过几年的阅读经验我总结出,其实买一个作家的书,不能只买他最火的代表作。其实代表作不能说明什么,很多时候,他最高水准的体现,是出现在他一些相对冷门的作品里。这个道理就好比,李白最好的诗,不一定是“窗前明月光”那首,他最好的诗句没准是藏在“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这样的篇章里。于是我没有选《霍乱时期的爱情》,或是《枯枝败叶》。
然而,《礼拜二午睡时刻》是我9月读书中遇到的一大惊喜。从读第一段,那种语感,就让我感觉到,对了,这个感觉就对了。这种感觉不再是读《百年孤独》100页之后的那种艰难,混沌感,而是被一种柔软的语气带着走,随着作者贴近人物,听他们的声音,看他们的动作,体会他们的心情。《礼拜二午睡时刻》其实是一篇很短的小说,后面的小说有《平常的一天》、《巴尔塔萨午后奇遇》、《纸做的玫瑰》等篇章,几乎都是书写一些不同层次人生活中的日常及心事,所下的笔力并不重,但能四两拨千斤。
《礼拜二午睡时刻》的叙述时而铺张,时而节制,结束得突如其来,完全没法预料。但是整体又显得均衡,布局处处精巧。情节虽然简单,但却令人触动不已。其中描写的那位母亲,让人无限心疼而肃然起敬。看到最后一行,我终于感觉到,马尔克斯又回来了。他虽然看不见我,但我终于又能看见他了。
余华曾说过,一个读者和作家之间是需要缘分的。譬如他在少年时读鲁迅,痛不欲生,不能忍受,但是到了中年后读鲁迅,则如获至宝。确实,人与书,读者与作家之间的缘分,都是奇妙的。一本书,读得太早了不行,太晚了也不行,但如果缘分到了,就总能自然相遇了。十年前,我读《西游记》原著,打死都读不进去,但2016年初的时候,我心理忽而有种感觉,嗯,差不多了。于是半个月内,我把《西游记》读完,像是完成了一件心事。
有些书,有些作品,真的不一定喜欢,不一定认同。但站在理性的角度看待,一件作品如能经得起漫长时间的考验,无数智者的检阅,还能保持相当之高的口碑,绝不会没有道理。写出这作品的人,绝不太可能是泛泛之辈。我们可以费心质疑缺陷,但更需要用心发掘那些隐藏的闪光点。如果缘分到位,能领略到那些伟大作家他们各自的过人之处,总是件使人有益、令人快慰的事情。我想,这也是为什么阅读经典,永远被这么提倡着。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5 03:00
很多人都读过《百年孤独》,是不是都被书中布恩迪亚家族好多的阿尔卡迪亚奥、奥雷里亚诺及雷梅黛丝等,看得迷迷糊糊?这部作品主要通过描绘马孔多和布恩迪亚家族一百多年的兴衰史,映射出拉丁美洲的历史变迁以及苦难历程。
一部好的作品,往往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小说中历史不断循环,马孔多停滞不前,人们把自己封闭在牢不可破的孤独世界里苦苦挣扎,自我麻醉。不禁让我联想到现代社会的很多女性,虽然时代在变迁,女人不再局限于灶头、家庭,可还是有那么一批女人,即使一部分受过高等教育,自己有稳定的收入还是活得没有自我,更甚着忍受着家暴却不敢离婚。
有些女性未婚靠父母,结婚了靠老公,有了孩子后,更是多了一个不用努力的完美借口,天天围着孩子转,美其名曰为孩子奉献一切。一切以孩子、家庭为中心,那么你自己又在哪里呢?
也许有些女人认为这就是她该过的人生,她的妈妈、奶奶、外婆都是这么过来的:结婚生子,照顾家庭,周而复始!中国几千年的封建思想把女人禁锢在小小的空间,男尊女卑,女人是家庭的附属品。然而时代已经不同,女人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开阔视野,或者利用各种培训、阅读等机会来提升自己,能够撑起自己的一片天。为什么还要自我设限,一定要依靠别人?要知道,靠山山也会倒!也许你会说,我眼光好,找了个好老公。那么你就确定他会一直对你好,或者不幸发生意外,届时可能他还要依靠你,那时你又拿什么撑起这个家呢?
你可以是在职场拼杀的职业女性,也可以是家庭主妇,但是一定要有自己的梦想,不断自我完善,变化才永恒的不变,可以从容应对各种突发状况,让自己心灵皈依幸福才是真正的生活。
当然在这里并不是鼓动女人要脱离家庭生活,我们可以享受亲情、爱情、友情,同时很好的提高综合素养,做到有效沟通,坚持锻炼身体,而不是终日浑浑噩噩,碌碌无为,虚度年华。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5 03:00
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是与六先生的读书约定,三月里的阳光下,有此书陪伴的午后依依串起竟长达百年。只觉得人的内心苦楚无法言说,人的很多举措亦无可奈何,百年一参透,百年一孤寂。
“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这是本书的初始,却怎样都没料到你的结局,正如奥雷连诺上校讲的那样“我们打了这么多年仗,一切只不过是为了别把我们的房子涂成蓝色。”
“就在布恩地亚译完羊皮纸手稿的最后瞬间,马贡多这个镜子似的(或者蜃景似的)城镇,将被飓风从地面一扫而光。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这是你的结局,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
句子摘录
1.生命中曾经有过的所有灿烂,原来终究,都需要用寂寞来偿还。
2.无论走到哪里,都应该记住,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一切以往的春天都不复存在,就连那最坚韧而又狂乱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转瞬即逝的现实。
3.即使以为自己的感情已经干涸得无法给予,也总会有一个时刻一样东西能拨动心灵深处的弦;我们毕竟不是生来就享受孤独的。
4.生命中真正重要的不是你遭遇了什么,而是你记住了哪些事,又是如何铭记的。
5.买下一张永久车票,登上一列永无终点的火车。
6.一个幸福晚年的秘决不是别的,而是与孤寂签订一个体面的协定。
7.平庸将你的心灵烘干到没有一丝水分,然后荣光才会拨动你心灵最深处的弦。
8.预感总是倏然来临,灵光一现,好像一种确凿无疑的信念在瞬间萌生却无从捕捉。
一个浓缩的宇宙,一个百年孤独的诅咒,就到此为止吧,以上为《百年孤独》七代关系图,整本书都是一个姓,相信你会用到哒~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5 03:01
生命中曾经有过的所有灿烂,原来终究都需要用寂寞来偿还。
哪儿有贫穷,那儿就有爱情。
无论走到哪里,都应该记住,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就连那最坚韧而又狂乱的爱情归根到底也不过是一种转瞬即逝的现实。
寂寞是造化对群居者的诅咒,孤独才是寂寞的唯一出口。
一个幸福晚年的秘诀不是别的,而是和孤寂签订一个体面的协定。
对我来说,只要能确定你我在这一刻的存在就够了。
时间平复了一时的冲动,却加深了挫败感。
人们一派懈怠,而遗忘却日益贪婪,无情地吞噬一点一滴的回忆。
生命中真正重要的不是你遭遇了什么,而是你记住了哪些事,又如何去铭记的。
我们趋行在人生这个亘古的旅途,在坎坷中奔跑,在挫折里涅槃,忧愁缠满全身,痛苦飘洒一地。我们累,却无从止歇;我们苦,却无法回避。
当初如何为失败而战,如今便如何为胜利而战。
值得你流泪的人,不会让你流泪。
死亡是一面镜子,反射出生命在他面前做出各种徒劳的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