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8:33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4 18:58
不签股东合作协议是可以的,股东合作协议一般在筹建公司时签署,目的是明确组建公司时各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符合《公司法》及目标公司的《公司章程》有关股权转让规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办理交割手续并办妥工商变更登记,股权转让即完成,受让方成为目标公司的合法股东。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4 18:58
可以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4 18:59
你好,签定了股权转让书的情况下,应当重新签订股东合作协议书。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4 18:59
如果已经取得公司 的股权,那么就属于公司的股东,既然是股东那么就需要签署双方之间的协议书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4 19:00
应变不可以,毕竟不是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