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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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8:24
一、报销比例
城镇职工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住院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
第一次住院:一级:100元;二级300元;*880元。
第二次住院:一级:30元;二级90元;*264元。
第三次及以上住院:一级:0元;二级0元;*0元。
注:年满70周岁以上起付标准减半。
自付部分:
1、乙类药品、特殊检查、特殊治疗:乙类药品3%,特殊检查、特殊治疗为10%;
2、200元以上一次性医用材料、人工器官:国产10%,进口20%;
3、抢救超范围用药:40%。
统筹自付部分:
统筹自付部分=[住院总费用—(起付标准+先自付部分+全自费部分)]×自付比例。
在职员工:一级9%,二级12%,*15%;
退休员工:一级5%,二级8%,*11%;
门诊报销比例:
1、普通门诊
个人全额支付费用
2、门诊特殊检查、特殊治疗
检查治疗费个人自付30%,基本医疗统筹报销70%。
注:需在在二级以上医院门诊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
3、慢性病门诊
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分医院等级,先自付起付标准550元,超过起付标准后,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注:每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限药品费),经审核认定两种以上(含两种)“特殊慢性病”的,最高支付限额提高为3000元,超过最高支付限额后的药品费不再报销。
4、特殊病门诊
经审核认定的“特殊疾病”患者,一个自然年度内的门诊费用按住院待遇报销。
城乡居民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住院医疗费待遇方面:
1、一级及其以下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100元,报销比例为85%;
2、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75%;
3、*医院起付标准为600元,报销比例为60%;
门诊医疗费待遇方面:
参保人在定点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门诊医疗费及其诊疗费,统筹基金报销50%,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二、报销范围
城乡医保费用下不予报销情况:
(1)明确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2)交通事故(能提供*交通管理部门出具肇事方逃逸的相关证明除外)、意外事故、医疗事故等明确由第三方负责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费用。
三、报销条件
个人首次参保连续缴费6个月后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四、报销材料
1、门诊病历
2、出院小结
3、疾病证明书
4、住院收费收据(*)
5、住院费用清单
6、医疗保险IC卡(未办卡的参保学生须提供医保缴费收据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7、异地住院费用报销的,提供单位(社区居委会/学校)证明或《昆明市异地居住或驻外工作人员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8、特殊原因未能直接持卡在定点医院结算的,提供相关证明及就诊情况说明
9、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验原件)
10、参保居民转诊转院就医的,须提供双向转诊单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8:24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 云南省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医院报销30%。
2017年云南省医保报销比例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