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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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08:43
在通常情况下,财产所有人对财产有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但是,在特殊情况下,财产有可能与主体相脱离,成为无主财产。因此,有必要借助法律手段对无主财产进行确认,以利于对该财产的管理和保护,做到物尽其用,发挥该项财产应有的经济效益,维护社会生产和生活的稳定。因此,对于所有人不明或者所有人不存在的财产,人民*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查明属实后,作出判决,宣布为无主财产,从而判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案件,就是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成立,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需要认定的财产必须是有形财产。无形财产或者精神财富,不能成为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认定对象。2.财产所有人确已消失或者财产所有人不明,权利的归属问题悬而未决,长期无法确定。在司法实践中常遇到的财产无主的情形是:(1)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财产;(2)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或隐藏物;(3)抬得的遗失物、漂流物和失散的饲养动物,经*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公告招领满1年无人认领的财物;(4)无人继承的财产,包括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继承人、全部继承人放弃继承或丧失继承权等情况下的遗产。3.财产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其持续状态须满一定期限。不满法定期间的,即使所有人已消失或不明的,不能申请认定为无主财产。4.申请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应当由该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管辖,以便于人民*调查核实该财产的实际情况。5.须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有资格提出申请,认定财产无主。*不能在无人提出申请时,依职权认定财产无主。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向*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或机构所在地,待认定财产的种类、数量、形状、所在地,目前占有状况以及请求认定财产无主的根据。*接受申请人的申请后,应对其进行审查,经过审查,认为申请不符合条件或者财产有主的,判决驳回申请;认为申请符合条件的,应当立案受理。*立案受理后,应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发布公告的目的,是为财产所有人提供认领的机会。公告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财产的种类、数量、形状,公告期间以及寻找财产所有人认领财产的意旨。公告期间为1年。公告期间,该项财产处于无主状态,人民*可指定专人管理。公告期间内,如果有人对该项财产提出所有权请求,*应对其请求进行审查。经过审查,认为该项请求成立,应作出判决,驳回认定财产无主的申请,终结特别程序并通知原主认领;认为该项请求不能成立,则裁定予以驳回,按认定财产无主的特别程序继续审理。公告期间届满,仍然无人认领的,或者申请认领的请求不能成立的,*即应作出判决,认定该项财产无主,视情况的不同而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判决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对此判决不得上诉。对占有该财产的,责令非法占有人交出财产,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是以当时的一定事实为根据,从法律上作出推定,因而不能排除存在财产所有人或者继承人的可能性。因此,当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原财产所有人或者其继承人出现时,法律上的推定即与现实处于矛盾状态。为了解决这种矛盾,保护原财产所有人或者他的继承人的权利,应原财产所有人或继承人的请求,*就应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但是,原财产所有人或者其继承人的请求要得到满足,还必须是在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对财产提出请求,也就是说,原财产所有权人或者继承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认定财产无主之日起,在2年内行使请求权,请求作出认定财产无主判决的*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原财产所有人或其继承人请求返还财产的,不予保护。人民*针对申请应当在审查属实后,实事求是地作出新的判决,撤销原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