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赔偿款是否缴纳增值税?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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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18:27
像你这种因运输损毁而取得的赔偿款,不需要缴纳*。因为这种赔偿款不属于*应税行为。同时这种赔偿款不属于开具*的范围,所以不需要开具*,开具收款收据即可,但是 赔偿款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18:28
取得赔偿款一般不需要缴纳*。
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免增*。在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的纳税人。取得拆迁补偿款并不属于以上*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征收范围。
*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50%为*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财政收入。
*纳税申报时间与主管国税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是相联系的。*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一个季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规定的,依照*制定的行*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18:28
取得赔偿款不需要缴纳*,但是要记入应纳税所得额。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18:29
因购买方违约而付给销售方赔偿款的情况,销售方应将获得的此赔偿款作为“价外费用”缴纳*并作营业外收入处理。
销售方向购货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可与销售货物合并开具*专用*,但需要在不同栏次中注明,也可单独开具*专用*。
销售方需将收取的价外费用与所销售的货物一同确认收入,适用相同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而购货方所购进货物若是符合抵扣规定的,支付价外费用取得的*专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同样可抵扣。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18:29
对方公司需要你开票的话你可以给他开,开了之后你去税局备个案即可;
若对方公司不用开的话,你开个收款收据用来做账,之后你在申报*的时候,把这笔费用申报上去即可(无票收入);
希望对您的问题有帮助,谢谢、